【禁蒙面法】法官解释未颁禁令因由 认为处理覆核争议更迫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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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惟2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认为此举是绕过立法会,遂申请司法覆核,并要求法庭暂缓执行法例,让立法会能审议法案。高等法院法官林云浩于过去的周日(6日)听罢陈辞,拒颁临时禁制令,但下令尽快进行司法覆核的正审。林官今(8日)颁发判词,指是次争拗复杂,牵涉议题亦重要,认为法庭应集中尽快去解决问题,而非靠不完整的证据,颁下临时禁令,故最后拒绝禁制令的申请。

林官在判词指,申请临时禁一般都很困难,而是次申请亦一样。政府于上周五立法,24名申请人于星期六晚上向法庭和政府均呈交上文件。法庭在政府存入证据前,则需在星期日早上决定是否批发临时禁令。

法官续指,根据庭上听取的陈词,可见本案的争拗复杂,涉及的议题也很重要,现难以决定那一方的说法较强。林官又指,现阶段亦难断定是否有很强的理据去指明这新法无效,故认为目前最迫切要做的,应该先集中处理这司法覆核申请,并尽快解决问题,而不是根据不完整的证据,颁下临时禁令并把案件再延后处理。

案件编号:HCAL294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