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覆核】刘颖匡被拒参选 指其情况比周庭严重 求裁其呈请胜诉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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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支持港独的刘颕匡去年报名参加立法会新东补选,但选举主任指刘曾在网上贴文表达香港独立,而取消其参选资格。刘不服提出选举呈请,案件今(4日)在高院审理。刘指他不获选举主任给予解释机会,属程序不当,而本案较相类的周庭案更恶劣,因未有证据显示选举主任曾考虑让刘回应,便取消其参选资格。法官听罢陈词后,押后颁下书面裁决。

周庭就被被拒参与补选作选举呈请被裁胜诉,惟她接过判词却未露笑容。(朱棨新摄)

申请人刘颕匡,答辩人为选举主任陈婉雯,以及在补选中当选的新民主同盟范国威。

须视乎周庭案会否有人上诉

代表选举主任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指,审理本案的法官周家明,日前就周庭的选举呈请颁发判词。若周官采取相同的看法,也会有相同的裁决。但莫亦补充,若周庭案任何一方提出上诉,亦要视乎终院会否受理。

周官日前颁下判词,指选举主任未有给予周庭解释机会,便取消其参选资格,属程序不当,遂判周庭胜诉。

选举主任未考虑让刘解释

而刘颕匡的资深大律师鲍进龙则指,选举主任未有让刘解释的机会,属程序不当,而刘的情况比周庭案更恶劣,因为在周庭案中,选举主任曾考虑给予机会让周庭解释,但在本案中,未有证据显示选举主任曾考虑让刘回应,便已取消刘的参选资格。而刘已声称不再支持港独,惟选举主任并不接纳,认为他不是真诚拥护《基本法》。

刘指制度失效是社会混乱的根因

刘颕匡今未有到庭,他发表声明指不评论呈请胜诉机会,但强调即使选举呈请得直,都只能对现时残缺的选举制度小修小补。他又指,制度失效正是社会混乱的根因,港人必须坚持抗争,争取一个真正民主的制度,让所有政治光谱的人都能公平参政,光复香港。

案件编号:HCAL 8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