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校男生涉奸女同学 事主送被告回家被性侵 事后曾服药自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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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校就读的男生,在兰桂坊消遗时不胜酒力,由一名女同学送返摩星岭的住所时,男生涉嫌将同校女同学强奸,男生否认指控,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透露,女事主被奸后曾服药自杀及割手,她在事发逾半年后才报警。
被告曾多次向事主示爱被拒
被告陈明熙,19岁,被控于2017年5月1日,在薄扶林摩星岭一单位内强奸X。被告和事主X在案发时同为17岁。
X透过视像系统作供,透露她曾和被告就读同一间国际学校。她透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告,3人曾一同外出。X续指,被告曾多番示爱,但X断然拒绝对方。
被告要求事主送他回家
于2017年4月30日晚上,被告、X和朋友相约到兰桂坊的酒吧消遣。X称她饮了7小杯伏特加,她不知被告饮了多少,但应该不及她多。惟她察觉被告不胜酒力,要求X送他返家。X和友人与被告遂一同乘搭的士离开,友人先下车,X则陪伴被告返家。
著事主在床上休息
惟到达被告的住所后,被告的双亲从房间走出来,其母亲把药物给予被告。X之后扶被告到厕所,被告要求X到他的床休息。她却在床上睡著了,当时仅穿内裤的被告,突压在X身上,并捉住X的双手。
事主作供痛哭
大惊的X不断哭泣,并试图推开被告但不果。被告又掀起她的裙,拉低其内裤,并一度称会使用安全套。他最终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强奸X。X庭上讲及被性侵的过程时,不禁痛哭。
X被性侵后不知所措,被告则抱头入睡。她于同日早上5时半离开被告的住所,并到其男朋友住处,透露遭被告性侵。
控方案情续指,X在同年5月4日,割手和服药图自尽,被送院救治,而她于同年12月报案。
案件编号:HCCC5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