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阴宅面积悬殊 原居民一间房 非原居民一格砖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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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男性原居民生前不单有兴建丁屋的权利,无论男或女性原居民,死后更可落葬于由政府认可的原居民殡葬区。各界关注骨灰龛法案大联盟召集人谢世杰指出,全港只有800公顷土地划作坟场和火葬场供市民使用,但政府却批出4000公顷土地,划为认可殡葬区供原居民使用,足足相差5倍,分配严重失衡。他批评有石厂负责人联同原居民及村长利用“特权”图利,促请政府加强监管并重新审视制度。

现时全港只有800公顷土地划作坟场和火葬场供市民使用,但政府却批出4000公顷土地划为认可殡葬区供原居民使用,相差是5倍之多。(香港01记者摄)

自80年代起,政府把面积相当于半个香港岛的4000公顷土地,划成520个认可殡葬区,供约80万新界原居民或原居渔民身故后下葬,以人均面积计算,每位原居民可分得50平方尺土葬地,相当于一间房;不过其余652万港人,就只能在面积相当于八分之一个香港岛的800公顷坟场和火葬场安葬,当中更只得10个公私营宗教团体的土葬地点,以人均面积计算,每人仅分得1.23平方尺土地,相当于一格阶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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