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涉偷拍哺乳女乘客 控方失万能key 司机获不提证供起诉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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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接载抱著婴儿上车的女乘客,发现她在车上喂哺母乳后,疑拍下其哺乳照,并将之上载至互联网,相片被广泛流传。司机事后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但因终审法院早前裁定用自己的手机或电脑拍摄并非干犯该罪,控方今(30日)于西九龙法院表示不提证供起诉。

被告邹力胜原被控不诚实而取用电脑,终在西九龙法院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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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直至被告应受责骂及鄙夷

被告邹力胜,50岁,原被控一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控罪指他于2016年12月2日,利用智能手机,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即一张或多张一名女子正在喂哺母乳的相片。

被告亦有作讼费申请,但遭裁判官拒绝。控方又指,因案件涉重大公众利益,才会以唯一可行罪行提控,控方认为被告所为应受“责骂”及“鄙夷”,并指现时未有控罪可对被告提控,希望日后会有合适的罪名检控类似行为。

网上疯传哺乳照引发调查

案件源于2016年网上疯传一张疑似的士上偷拍一名哺乳妈妈的照片,事后有人报警,警方追查下,拘捕本案被告,最后控以他不诚实取用电脑罪。

不𫍯实取用电脑罪被受争议

然而这条控罪,却因协和小学三名老师涉以智能手机拍摄入学试题,试题后来外泄,涉案老师,亦同被控以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但她们最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曾就这案上诉,案件更被带上终审法院,终院认为这罪主要裁对“黑客”行为,或入侵他人电脑,若用自己的手机或电脑拍摄,并不适合用这罪作检控。

私人地方偷拍仍有限制

律政司在协和案上诉期间,已暂停使用这罪控以偷拍情况,亦有同类案件的被告因而获撤控,或被改控如游荡或有违公德行为等罪名,惟在私人地方偷拍,仍有一定限制。此案是其中一宗受影响的案件,裁判官早前曾著控方考虑改控其他罪名,但控方最终经考虑后,决定不提证供起诉。

案件编号:WKCC25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