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公会谴责陈锦福及其会计师事务 审计失误 判罚11万元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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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公会今(15日)公布,陈锦福及陈锦福会计师事务所为锦艺纺织科技进行审计时有失误,命令两答辩人须缴付罚款 80,000 港元及纪律程序费用 36,630港元,合共116,630港元。

会计师公会今(15日)公布,早前收到财务汇报局的转介,指锦艺纺织科技国际有限公司(现称锦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有违规情况,违反了 Hong Kong Accounting Standard 第33 号“Earnings Per Share”,而负责的执业会计师陈锦福及陈锦福会计师事务所未有发现有关错漏。

会计师公会纪录委员会其后就转介作出投诉,陈锦福承认责任。委员会又称同时注意到,陈过往为一间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资料报告时,亦曾有违反专业准则的记录。

公会其后裁决对相关会计师及会计所作谴责,并命令两答辩人须缴付罚款 80,000 港元及纪律程序费用 36,630港元,合共116,63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