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公会对一间事务所及两名会计师谴责及罚款

撰文: 马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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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师公会公布,辖下纪律委员会对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郑中正及执业会计师黎德诚作出谴责,并命令三名答辩人分别须缴付罚款40万元、30万元、30万元。三名答辩人另须共同及各别缴付纪律程序的部份费用300万元。

国卫曾是目前正在进行清盘程序的大发证券的核数师。于2003年度的合规报告项目中,郑中正为项目合伙人,于2004年度及2005年度的合规报告项目中,黎德诚为项目合伙人。2006年,证监会发现大发挪用客户的资产。由于有关发现,证监会将个案转介予香港会计师公会。

经聆讯后,纪律委员会裁定三者12项投诉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