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奸女友】事主发出婚纱Emoji 表明只能婚后性交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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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英国男学生涉嫌两年前回港渡假时,在时钟酒店非礼和强奸当时的女友,案件今(3日)在高院续审。女事主X作供时指,两人初次在社交网站认识时,已表明会将初夜留给未来丈夫,但两人交往后,被告在手机通讯软件向她说:“好想咩咩!”女友称理解“咩咩”是指发生性行为,并以短讯回复被告时,配上一个婚纱Emoji符号,表示要在两人婚后才可进行性行为。

事主X今早在屏风后作供。庭上透露,2013年11月,被告邝善麒(20岁)透过旧同学的facebook认识受害人X,被告当时在英国留学。

事主称曾建议被告找能满足他性欲的人

事主X下午供称,被告在英留学期间,他们会依靠WhatsApp和skype联络,X续指,二人在交谈中,她透露自己没有性经验,处女膜完整无缺,更答应将来和被告结婚后,会将处女膜交给被告,然而被告又不断耸恿她进行婚前性行为,更向她求婚说:“做我嘅人”,事主又引述被告曾称,指事主会自然地将自己的初夜交给他。

事主又说,被告在2014年12月回港时,曾在自己家中触摸事主的性器官。及至去年3月26日,被告要求与事主裸聊,事主勃然大怒,指自己要温书应付考试,并斥责被告说:“你如果连控制自己都唔识,呢啲男人要唔要都罢。”又建议被告找一个满足他性欲的人,若被告对她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无”,要与她发生性行为,她一定不会原谅他,会提出分手。

事主承认曾上传裸照给被告“诱惑”他

X又承认曾传自己的裸照给被告,被告亦会直播他自渎的片段给事主。事主虽坚称她不会进行婚前性行为,但认与被告交往期间,二人又会谈色情影片,有次事主提到片中男主角的阳具时,被告又教导事主,男性阳具即使勃起,完事后便无问题。又试过事主月事来潮,事主传了一些自己的裸照和只穿胸围相片给被告,并说:“诱惑你”,被告又叫事主开电脑镜头让他看,连卫生巾都要看。

被告邝善麒,22岁,否认两项非礼和项强奸罪名。案件明天续审。

案件编号: HCCC 25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