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工非礼同住继女 趁洗澡时闯入助擦身 母两年后得悉报警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运输工在两年内于家中非礼12岁的“继女”,包括趁叫她起床时,爬上床以下体磨擦她私处,又趁“继女”洗澡时进入浴室与她共浴,并替她洗擦全身,“继女”曾向为她补习的表哥及朋友提及,惟其母至两年后才知悉事件并报警。运输工今(10日)承认2项非礼罪,法官先为被告索背景及心理报告,另替女事主X索取创伤报告再作判刑,案件押后至7月31日。

27岁任职运输工人的被告,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非礼继女的罪名。(资料图片)

现年27岁被告,承认两项非礼罪,指他于2016至2017年间,不止一次非礼当时12岁的女事主X。

被告与女事主X的母亲属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另育有一子,4人同住于新界区一公屋单位。X被性后曾先后向为她补习的表哥及同学提及事件,惟其母至2018年才得悉事件后报警。

叫事主起床乘机非礼

X向警方表示在2016年至2017间,有次被告叫X起床时,突然爬上她的床,揭开被子及拉下X的裤子,再用下体磨擦X的私处1至2分钟,事后被告帮X穿回裤子,并问X知不知道发生何事,X回答不知道。

趁事主洗澡称人有三急

另外,被告亦曾趁X洗澡时,声称人有三急进入浴室,在浴室内,被告又要求看X的头,X于是只把头伸出浴帘外,并用浴帘掩盖身体,惟被告再要求X不要用浴帘盖著身体,并脱去衫裤帮X洗擦全身,包括她的私处,事后更叫X要保守秘密。

被告认曾对X上下其手

事主X至2016年尾,趁表哥为她补习时作出投诉,指被告爬上她的床,并触碰她的私处,X后来又将事件告知朋友,X母终得知事件,在2018年9月28日报警。。

被告在2018年10月9日被捕,他在警诫下承认曾爬上X的床,把手指放在X的口中搅动并摸X的私处,又趁X洗澡时摸她的胸部,但已感到十分后悔。

案件编号:DCCC5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