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分租计划邀社联任中介 助业主配对租户 释“㓥房化”疑虑
房协去年9月推出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待房委会最快本月内通过扩大至辖下居屋及租置公屋后,便会有约逾40万个单位符合出租资格。据悉,房协优化的计划会容许整个单位出租,同时正考虑邀请社会服务联会合作,为放租业主代为分租单位房间予轮候公屋家庭共住,性质类似社会共享房屋计划,相信可释除社会对居屋“㓥房化”的疑虑。
社联回应《香港01》查询时,证实正与房协探讨合作计划。社联指,有关合作主要建基于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的经验,由社福机构或社企营运,但未落实具体细节。社联又称,房委会并未就该计划接触过社联。
房协回应查询时则指,早前已和社联商讨合作事宜,而计划至今的业主申请为13宗,租客申请53宗;现已发出6张合资格出租证明书,22张合资格租住证明书。
7月底可扩展至居屋 租约确定符出租资格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原订于6月21日讨论容许合资格的居屋、出售公屋业主参与“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但最终并无加入议程内。据悉,小组会在本月22日的会议商讨有关议题,之前有关部分居屋并无间隔等有否僭建或其他违例问题,房屋署会向小组提交解决方案,估计其中一项选择是透过租约确认单位符合出租规格。
另一方面,鉴于房委会早前举行的集思会,部分委员亦关注倘准许业主把整个单位出租,会出现居屋“㓥房化”问题;另居屋倘可整个单位出租,整个单位租金亦未必是轮候公屋家庭可以负担,惟分配单位内的各个房间租予不同住户,业主又恐怕未能妥善配对,因此房协倾向透过非政府机构(NGO)作为中介,由其负责配对及出租单位的房间予合资格租户,减少业主承担不必要的压力。
黄远辉:NGO介入可减支援
消息指,由于分租计划主要对象亦是轮候公屋3年或以上人士,与社会共享计划一样,故寻求社联作为中介平台,相信可吸引更多业主透过社联出租单位的房间予合资格租户,有利计划推展。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房协监事会委员黄远辉表示,由社联作中介有利推动计划,同时可释除分租单位变成㓥房的疑虑,因有NGO介入可协助业主配对合适的租客,而对租客来说则有关分间房的租金亦会在可负担水平。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房委会委员柯创盛表示,欢迎房协与社联合作推动分租计划,这与民建联一直倡议的“社企二房东”计划、以社企或NGO为中介承包单位再出租的安排不谋而合,而他亦希望计划尽快扩大至房委会的居屋和租置单位,令更多轮候公屋的基层家庭可以改善居住环境。
现时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主要通过提供过渡性住房和支援服务,为个人或家庭提供短期纾缓,包括有明确过渡性房屋需要(如轮候公屋最少3年或有其他长远居住安排)、现正居于不适切住房、低收入及急需社区支援的住户。除提供过渡性质的住宿外,合资格的社福机构成为营运机构后,亦会向租户提供社区为本的社会服务,并与租户共同努力,协助他们日后在社区独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