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港人伦敦请愿 促英政府予BNO持有人居英权
撰文: 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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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近日修订《逃犯条例》一事,令不少港人深感忧虑。十多名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昨日(1日)在伦敦国会外请愿,要求给予BNO持有人居英权和在英工作权。执政保守党国会议员道布勒(Steve Double)接收请愿信,认为英国需要完全承担责任,保障BNO持有人的权利,但英国内政部表示,目前无计划修改有关法例。
请愿者高呼“我们不是中国人,我们是英国人”口号,要求英国赋予BNO持有人居英权。
参与请愿活动的32岁港人李先生就指,香港近日发生很多事情,认为人权、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等都受威胁,这解释了为何这么多港人考虑移居英国。他认为现行制度对BNO持有人不公平,促请英国政府修改。
执政保守党国会议员道布勒接收请愿信,他表示,港人提出诉求的时间恰当,因英国正准备脱欧和检讨入境政策,而香港则爆发“反送中”示威。他同意英国要履行对BNO持有人的责任,尽力保护他们的权利。他承诺会研究如何令对英国经济和社会有贡献人更容易移居英国。
英国内政部就指,目前无计划修改有关法例,但会尊重《中英联合声明》。
BNO于1980年代因香港前途问题而设立,港府1987年开始签发,让香港的英国属土公民申请,持有人可以续期,但回归后不再接受新申请,持有人的子女亦不可继承BNO申请权。回归后,BNO持有人可前往英国旅游或留学不超过6个月,毋须申请入境许可,但持有人没有居英或在英工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