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赖死”拒迁出警察宿舍 律政司入禀收楼兼追逾21万租金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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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开始退休前休假的警员,在失去入警员已婚住宿舍资格后仍拒搬走。警务处方多番去信,退休警仍“赖死”不肯迁出。律政司昨(25日)代表警务处处长入禀区域法院,要求他交出单位,并追讨至少21万因霸占单位而衍生租金及相关款项。

原告为代表警务处处长的律政司,被告为吴立斌(音译)。

被告申请公屋配额被拒

入禀状指,被告一家于2004年5月获批入住上水警察已婚宿舍。至2016年8月尾,他开始退休前休假,他此前申请的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亦于同日遭房屋署拒绝。他按例须于2个月内迁出宿舍,亦在约两周后收到通知。被告其后申请继续居住,获准延期一个月搬走。惟被告逾期后仍未交吉,处方遂于2016年尾及2017年初出信要求他即时迁出,并追讨租金及相关得益。

追被告市值租价

据政府产业署署长估算,该单位于2016年11月尾至2018年11月尾的市值月租为10800元,而其后2年的市值月租为12200元。故此,扣除被告缴交的部分租金,截至入禀当日,被告因霸占宿舍单位而获益近22万。

原告现要求被告交还单位,及追讨至今累积欠下的市值租金、相关利息等,包括上述的近22万款项。

案件编号:DCCCJ32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