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速龙小队未出示编号 郭卓坚:不能算是执行职务
警方在“6.12”警民冲突事件中,派出没有展示警员编号的速龙小队到场镇压,有市民指即使有警处理不当亦难以投诉。继昨日有市民就此事提司法覆核,“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和香港民族阵线召集人梁颂恒今(25日)亦一同入禀,要求法庭颁令所有警员均须在制服上显示编号,及宣称“6.12”当天没有显示编号的非便衣警员,其行为不能当成执行职务。
郭又驳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制服无位的说法,并称银包有太多银纸而不带身份证又是否合理,指警员没有展示警员编号和委任证,已是违反警队的规则。
申请人为郭卓坚和梁颂恒,答辩人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和警务处长卢伟聪。
郭:无带委任证就不是警察
申请人要求法庭颁令,所有非便衣警员在制服上显示编号。申请人亦要求法庭宣布,所有在本月12日没有显示编号的非便衣警员,其行动不是执行职务。
郭卓坚在庭外指,当日在场的警员没有展示警员编号和委任证,是违反警队的规则。郭强调,“你无带(委任证),就唔系警察;你唔系警察,你根本无权去执行任务。”
指李家超回应无水准
对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速龙小队的特别工作服无位置展示警员编号。郭回应时举例指,若有人声称银包太多银纸,而未有带身份证,此说法是否有理。而未有带身份证的市民,也会被质疑是非法入境者。他形容李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水准,不明白他为何可晋升至此职位。
郭续质疑,“6.12”的速龙小队是否警员。若他们不是警员,而是聘用的外劳,他们所拘捕的人士,便不可检控。因为被捕人士冲击的非警员,他们只是在殴斗。
现如持枪暴徒攻击和平示威者
郭指,该批速龙小队没有展示警员编号和委任证,证明根本不是警员。而保安局局长和警务处长容许一班暴徒,非法持有枪械,攻击和平示威的人,涉及严重的控罪。郭指,大多数香港警员都很善良,是香港人,他们不愿对和平示威者施行暴力,所以有人请了一批黑帮或非法劳工进行暴力行动,并给予警服和枪械。郭续指,若本港法庭不处理,郭指将会到海牙国际法庭提出诉讼。
此外,郭又称,他不认识昨日就相同事件入禀的陈基裘,但指法官日后或会把两案合并。
案件编号:HCAL175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