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涉贪案】冯在港联信加“Action please”下属称措辞有异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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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2016年独家披露,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总监冯程淑仪曾与女商人换楼,廉署调查后发现冯程淑仪的丈夫冯永业,疑曾收赌王何鸿燊姨仔陈婉玉51万元利益,并给予陈在业务上优待,案件今(23日)在区域法院续审,冯的前下属供称,2005年局方曾去信港联航空,询问未使用的行权问题,她以一般既定格式编写,她印象中冯曾作过修改,并加了字句称会考虑取回航权,最后更写上“Action please(请行动)”,有别于一般的信函的措辞。

被告冯永业的前下属谢绮雯称发给港联的信函中出现“action please”乃冯执笔。(李慧娜摄)

局方分配航权后作检讨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时任助理秘书谢绮雯作供,控方先读出其证人供词,当中提到局方向航空公司分配航权后一年后会作出检讨,若航空公司未有妥善使用,局方或会回收航权。

信末两句由冯永业撰写

谢在供词中又提到,2005年12月31日,局方曾发信给港联航空(即香港快运前身),信中提到港联航空获批香港至深圳的航权,如港联航空未有营运计划,政府会收回航权。谢相信该信是由她草拟,但信末的两句:“We could formally remove the rights. Action please.(我们可以正式收回权利,请行动。)”则是由冯永业撰写。

上级放假才由冯批改

谢称,她草拟信函后,应会交上司批改,但其直属上司休假,故应请示了再高一级的上司冯永业,她相信冯曾修改内容。控方又读出信件部分内容,提到对港联航空闲置获分配的深圳航权感到失望,又指摘对方就营运计划,连非正式通知也欠奉。谢承认有关段落的措词有别于一般政府信件。

信函会就其功能用不同措词

控方又问到为何在另一封于2005年写予港龙的类似信件,却不见相关措辞,谢解释两信的目的不一样,写予港龙的信件目的旨在查询,而写予港联航空的信件却是知会对方政府的决定,两信功能不一样,措词不同也不足为奇。控方再问到局方有否向港联发过查询性质的信件,谢则表示不记得。

辩方在盘问时,向她展示另一封由其直属上司写予港龙的信件,其上司因港龙未有做到答应局方的事,其上司因而写信作强硬投诉,而谢承诺信中部分措词亦非政府信件常会用到的字眼,又称只要对外信件与政策一致,措词上可以有所分别。

案件编号: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