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台主持贿选案】 证人指郑永健的“港漂”老板好想识本土派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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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后组织“东涌人”成员黄进洋对郑提出大手资助感奇怪。(梁芷君摄)

网台男主持郑永健(32岁)涉嫌贿赂本土派参选去年区议会案今(7月22日)续审,伞后组织“东涌人”成员黄进洋被传召作证,他说去年认识郑曾接触他并扬言,选举结果不重要,只要获超过二百票便可获15至20万元。郑更称:“老板好想识本土派,好想呢啲人参选,因为呢班人好似兄弟帮。”惟黄考虑资助过多,恐对组织造成掣肘,故拒绝郑的资助。

黄进洋供称,郑先是透过Facebook 与他联络,查问他的政治抱负,黄指自己“半泛民、半本土”,郑便向他介绍其15万资助计划,黄对此感奇怪,并问郑:“系咩人?点解会有资助?”,郑回答:“大家都系聪明人,我谂你明白我地揾你系点解。”更相约黄面议。

证人:郑永健透露他的老板是“港漂”

黄为安心,最终找来一名男友人一同赴约,会面期间,郑称他只是一名“港漂”(即内地来港工作的人)的中间人,他们可提供15至20万给参选人,但要在指定选区出选,更不论赢输,只要过200票,便获资助令资助。如答应,该笔资助将会放会以现金方式及放入信封交收。

黄称他的朋友觉郑眼神鬼崇,亦不明白为何郑要他们放弃他们原想出选的东涌南区,反要求他们到其他选区如利东、丽阁区出选。郑又说:“老板好想识本土派,好想呢啲人参选,因为呢班人好似兄弟帮。”更明言如果参选人表现不错,他们的公司会在立法会选举中“捧佢”。惟黄怕资助太多会掣肘组织的发展,故最终拒绝郑的资助。

案件下周一续审。

三被告依次为郑永健、次被告顾家豪(33岁)及陈建隆(37岁)。三人均否认选举舞弊及串谋选举舞弊共八罪。

案件编号:DCCC 10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