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冀性侵受害者应报警:将犯人绳之于法是法治社会应做之事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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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嫌于30多年前五度非礼同一名视障女童,昨(16日)被裁定5项非礼罪全部罪成;有议员建议应立法规定,院舍发生以上事件应通报社署。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17日)指,希望任何性侵受害者或是知情者都应该报警,因为将犯案人绳之于法,是法治社会应该要做的事。
近年不少的院舍或残疾院舍的性侵案件,都是在事件发生后的几年或一段时间才报警,有议员建议立法规定如果发生以上事件,就应上报社署。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今(17日)出席一活动后仅回应指,希望任何性侵受害者或是知情者都应该报警,因为将犯案人绳之于法,是法治社会应该要做的事。他又提到,事件涉及整体服务质素的监管,社署有责任处理;然而部分事件涉及刑事成份,警方亦需要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