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 骗房津罪成 缓刑期间就任港灯顾问

撰文: 张美华
出版:更新:

一度盛传有望担任创科局副局长的前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2018年被揭发误导政府向他批出逾193万元房屋津贴后,被判入狱9个月,缓刑两年。至今缓刑期未过,据政府资料显示黄振球已被委任为港灯顾问,前日(5月6日)起生效。

据首长级公务员获准停止职务后从事外间工作登记册显示,黄振球于去年11月2日正式停止职务。退休逾半年后,黄振球被委任为香港电灯有限公司顾问,前日(6日)起生效。

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表示,黄振球在担任港灯顾问一职中,不得使用或披露在政府任职期间所取得的任何机密或敏感资料;除非香港警务处认为有需要,否则他亦不得就任何事宜直接或间接与香港警务处联络。

有指于创科局刚成立时,黄振球一度被盛传会担任创科局副局长,但因家庭问题放弃副局长一职,及后由时任数码港技术总监钟伟强顶上。(VTC Alumni 职业训练局校友 facebook图片)

拥有博士学位的黄振球于1981年加入警队,现年59岁,曾因统筹警队的第三代指挥及控制通讯系统(CC3),而于2008年获得TETRA杰出贡献奖。黄振球及后于2015年到2017年间,担任创新及科技咨询委员会非官方委员,他在警队最后任职的职务为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

虚报单身骗房津193万元 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去年被揭发误导政府向他批出一笔首付贷款及居所资助津贴193万元,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被判入狱九个月,缓刑两年。他被判刑后遭停职,同年11月离职。

案情指,黄振球涉于1997年向库务署申请一笔首付贷款购买元朗物业,并利用每月居所资助津贴以偿还物业按揭贷款。惟根据居所资助计划,公务员及配偶不得在同一时间领取超过一项房屋福利。被告在有关声明上,虚报自己为单身,未有填报妻子从雇主获得的房屋福利。

前警务处总电讯工程师黄振球,去年被揭发误导政府向他批出一笔首付贷款及居所资助津贴逾190万元。(资料图片)

加入警队前已曾任职港灯

今次担任港灯顾问,并非黄振球首份于港灯的工作。“红裤子”出身的黄振球,曾先后于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和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及后再转职至现时被委任为顾问的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有份兴建鸭脷洲控制中心和南丫岛新发电厂的微波通讯系统。黄振球更于去年的访问中直言该项工程,是他感到自豪的第一项大型通讯工程。他在私人市场工作多年后,再于1981年加入警队。

黄振球亦一度盛传,会在创科局2015年成立时出副局长,报道指他因家庭问题放弃副局长一职,及后由时任数码港技术总监钟伟强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