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牙医参加补选被拒 涉拒交申报书被控 辩称展示公民抗命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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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牙医马金泉去年报名参选立法会港岛区补选,但因未有足够有效提名人而被取消参选资格,马在选举完结后未有按选举条例交选举申报书,被指违反《选举条例》,案件今(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双方同意事实显示,马明知有责任向选举事务处交选举开支申报表,但在逾期9天后向处方表示拒交申报表,以展示公民抗命。
被告马金泉,65岁,否认未有按《选举条例》向选举事务处交选举申报表。
控方指马知悉要交申报书
马今没律师代表,亲身上阵抗辩。双方同意事实指出,马于2018年1月29日向选举事务处交提名表,报名参与立法会港岛区补选,当时选举主任有把选举指南交给马,当中说明如何填写选举开支及收取捐款的申报表格,马于1月31日被指未有足够效提名,被取消选举资格。马亦知他有责任呈交有关申报书。
根据规定,马须于2018年5月15日交申报书,惟马逾期9天后向选举事务处表示,他会拒交申报表,以展示公民抗命。
被DQ候选人也要交申报表
控方传召处理申报表的选举助理刘颖芝作供,刘表示曾公开表示会参选或曾向选举事务处交提名表均算是参选人,即使后来被DQ(即取消资格)也要递交申报表。
马进行盘问时一度与裁判官起争执,裁判官认为马所问到的提名问题与案件无关,阻他发问,又直斥马的态度差劣,直言可告马藐视法庭。马又称认为裁判官在恐吓他,裁判官澄清属警告性质。
裁判官今午裁定表证成立,马明日会决定是否自辩。
案件编号:ESCC6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