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垃圾桶爆炸案 三被告获撤控 两被告转区院审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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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示威区去年12月曾发生垃圾桶爆炸事件。(资料图片)

立法会去年12月发生垃圾桶爆炸事件,警方事后拘捕五名男子,并控以他们串谋纵火罪,惟案件经过多次提堂,控方今决定撤销其中三名被告的控罪,但余下两名被告的案件,则押后至下月9日转至区域法院提讯。

五名名被告分别为:陈祖泽,18岁,IVE一年级生;叶卓贤,19岁,无业;林国伦,24岁,制图员;周乐轩,19岁,培正专业书院一年级生;及杨逸朗,22岁,树仁大学四年级生。其中陈祖泽、林国伦和周乐轩今获撤控,叶卓贤及杨逸朗则仍须面对控罪。

叶及杨面对一项串谋纵火罪,指他们约于去年12月9日,串谋身份不详的人,无合理辩解下用火损坏立法会综合大楼外指定示威区的一个垃圾桶,两人获准继续保释。

案件编号:ESCC419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