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大楼垃圾桶纵火案 押后至5月再讯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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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被告杨逸朗(右一)步出法庭。(梁芷君摄)

去年底立法会大楼示威区垃圾桶纵火案,包括占中辅警杨逸朗在内的5名被告,今早于东区法院再度提讯。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5日再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并准五人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包括不准踏足立会大楼范围。

5名被告依次是香港专业教育学院一年级生陈祖泽(18岁)、无业男子叶卓贤(19岁)、绘图员林国伦(24岁)、培正专业书院一年级生周乐轩(19岁)及候任树仁大学学生会会长杨逸朗(22岁)。


控罪指他们于去年12月9日在立会综合大楼1号入口外示威区,串谋地而无合法辩解下焚烧立会垃圾桶。

案件编号:ESCC4190/15

次被告叶卓贤。(梁芷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