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经理向下属称不获奖金 却换上自己名义取4500元 裁欺诈罪成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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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经理,在公司一员工推荐奖励计划中,涉嫌欺骗下属其所作的申请不会获奖金,然后把下属原有申请的推荐人改为自己,并骗取4千5百元奖金,事隔一年后下属与朋友交谈才得悉受骗。助理经理被控欺诈罪,裁判官今(3日)在西九龙法院定定他欺诈下属的罪名成立,被告声称愿将全数奖金全部还给公司,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9日判刑,以待社服令报告。

被告罗学贤(中)否认骗推荐人奖金4500元。(林乐儿摄)

被告罗学贤,40岁,被控4项欺诈罪,当中涉及3个申请,他共得奖金4500元,被告被裁定欺骗其下属的一项罪名罪成。

事主一年后才发现受骗

裁判官裁决时接纳证人供词,指被告的下属龚月玲事隔一年后才揭发事件,是因为龚相信她自己应该不符合奖金资格,一直都没有追问,直到与被推荐的朋友聊天后,才发现自己受骗。

辩方指被告与下属有过节

裁判官指,虽然辩方声称被吿与下属曾有过节,因而透过本案向被告报复,但其过节实际上并不是二人间的私人过节,当中亦有其他公司经理参与其中,因而他不能接受辩方如此说法。

官指被告说法不合逻辑

辩方曾指龚并不关注该笔奖金,因而叫他代为申请,而被告亦有提醒龚要取回奖金,但龚并无接受。惟裁判官指此讲法不合逻辑,因为如果被告蓄意瞒骗龚的话,就不会提醒她取回奖金。

分开为每位应征者交申请

至于辩方指被告其实不太关注此奖励计划,代为推荐只是为了帮助朋友的说法,裁判官亦认为不合常理,指如果被告不关注此奖励计划,简单地交上被推荐者的履历即可,并不需要分开替每位应征者提交申请及申请奖金。

故此,裁判官裁定被告诈骗下属龚月玲,使自己获益的罪名成立;惟其余三条有关被告诈骗国泰的罪名,裁判官则指在国泰推荐奖励计划当中,员工可推荐亲人或朋友,因此被告以朋友的身份申请推荐奖金并无违反计划和诈骗国泰,因而裁定被告脱罪。

被告愿向国泰赔偿

辩方求情时,就指他因此案失去在机场的工作,亦愿意向国泰作出全额赔偿,故希望法庭能考虑以社会服务令处理;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9日判刑,以待社会服务令报告,惟裁判官亦表示此案严重,有机会考虑判囚。

案件编号: WKCC 502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