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扣分制个案录逾3.2万宗 仅3户自愿交单位 准养犬减至500只
撰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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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员会由2003年起实施扣分制,至2017年底共录得32,075宗扣分个案,涉及28,062户,当中15%、即约4246宗仍然有效。不过,在累计有效分数为16分或以上的84户中,只有3户自愿交还其公屋单位。房委会已发出66份迁出通知书,惟基于特殊理由,暂缓向15宗个案发出迁出通知书。
此外,现时公屋一律禁止养狗,只有按“可暂准原则” 获准饲养的狗只及服务犬除外,一旦被发现未经批准而养狗,扣分制下可不予警告扣5分。当局指,涉及有关不当行为而被扣分的个案,于2018年有553宗,与过去两年相若。而直至去年年底按“可暂准原则”容许饲养的狗只数目,已由2003年约1.33万只减至约500只。
房委会表示,“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烟”、“高空掷物”及“在出租单位内饲养动物”等3项不当行为占扣分个案数目较 多,亦对公众安全及卫生环境有严重影响。“在屋邨公共地方吸烟”扣分个案,由2017年的1104宗增至2018年的1404宗;而“高空掷物”扣分个案由2017年的163宗,略增至2018年的 16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