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海外医生】医学会专科医生免实习新方案 变相勾销服务年期
本港医生人手不足,社会希望引入“外援”--在外地医学院毕业的医生。医务委员会下月将再审议取消海外专科医生于通过执业试后半年实习。占该会七席的医学会,以及公共医疗医生协会等医生团体提出第五方案,规定有关医生虽可免实习,但必须在医院管理局、卫生署或两间大学医学院工作某个年期,以他们在通过执业试后计算,要“绑死”3年至长达4年,才可取得注册资格。试前以有限度注册医生身份任职时的服务年期,只有于医管局工作的医生才可扣减最多1.5年,其他年期及在卫生署和医学院工作时间,均不能抵销“绑死”年期,变相被勾销。
有病人组织不认同捆绑期以执业试后计算,也指当中建议在卫生署工作的海外专科医生要绑死四年,比月初被否决的四个方案更辣。
外地专科医生通过毕业试都要实习
外地受训医生来港执业一直困难重重,主要是因目前“拦路虎”注册制度拒人千里。他们要成功注册为本地医生,需先通过执业试,再如本地新毕业医科生完成临床实习,当中一般医生实习为期一年,而已取得专科资格的有经验医生,仍要进行半年实习,因此被指难以吸引海外医生来港。
政府希望负责医生注册的医委会,先取消专科医生实习安排,不过四个方案早前全被否决。该四个方案的核心,都是规定如要免却实习,要在三个医疗机构之一任职至少三年,分别在于这三年如何计算,是在通过执业试后才计,抑或试前的服务年期都计算在内。
若医生不考试,可以利用有限度注册制度,到医管局辖下公立医院、大学医学院或卫生署工作,每次合约不超过3年,但不论工作多久,都不能直接取得注册资格。
早前多个医生团体商议豁免海外专科医生实习的第五方案,医学会昨晚(18日)开会后达成共识,抛出该方案,盼于下月8日会上审议。据了解,新方案对专科医生到医管局、大学医学院、卫生署任职的工作年期设限各异。
方案几乎不计专科医生考执业试前年资
首先,如在医管局工作,必须至少共3年,其中考取执业试后最少要工作1.5年。假设该医生在医管局工作一年便考试成功,试后必须在医管局工作多2年;倘工作3年或以上才考试,试后仍要在医管局工作多1.5年,即合共至少4.5年才可成为正式注册医生。
而在两间大学医学院或卫生署工作,不论考试前工作年期有多久,都分别必须在考试后工作多3年及4年。据知是考虑到两类机构的临床工作时间较医管局任职者短,因大学合约规定有50%是临床工作,而卫生署诊所医生不用候召当值,见到的病症种类有限,故此“捆绑”年期是最长。
医学业界豁免实习方案重点:
医管局:必须工作合共3年;考取执业试后最少要工作1.5年。
大学医学院:必须在考执业试后工作3年。
卫生署:必须在考执业试后工作4年。
病人组织委员:新方案比之前四方案“辣啲”
医委会委员、病人组织代表林志釉表示,上述医学界方案针对医管局的豁免条件维持“捆绑”3年,做法“较贴地”;至于任职卫生署的豁免条件则比之前的方案“辣啲”。他将在5月1日与其他病人组织成员讨论医学界方案,才决定是否支持,抑或提出其他方案。
对于有立法会议员拟提私人草案,建议免试引入海外医生才有助增加医生人手,林志釉指此议题更复杂,是需要长远讨论,因为设免试院校名单的标准是什么、该些医生对本港社会的认知有几大、会否影响本地尖子学生对报读医科的意欲等,都要从长计议。
关注病人权益的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认为,捆绑期同样是由试后计算,都会令年期局限于公共医疗机构工作年期长于三年。他不同意不同年期安排,因为各公共医疗机构也有人手需要,所需人手也不同,如医管局的是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署是负责基层医疗的,例如儿童智能评估及公共卫生等,大学则是科研、教学及培训,因此就算同一年期,招聘对象基本上不会重叠。
医委会否决四个方案 被斥保护主义作祟
食物及卫生局早前提出放宽海外专科医生的实习规定,若他们曾以有限度注册医生身份在医疗机构工作,且计划考执业试,当局可豁免其实习,目的是吸引更多持专科资格的海外医生加入公立医院服务。
然而,医务委员会在4月3日会议就四个放宽方案投票,委员竟否决全部方案。其中一个以一票之差遭否决的方案,被称为政府方案,是建议专科医生若曾在公院、医学院或卫生署工作3年,便可以豁免实习。
医委会否决全数四个方案,外界狠批医生保护主义,也有委员质疑投票机制问题导致所有方案落空,过去两星期多个医委会委员,包括医生团体及病人组织都筹谋在5月8日再开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