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案.判刑】邵家臻求先索取报告 官要求律师先作申请
包括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的“占中九子”,因在2014年呼吁市民参与参中运动,被指干犯妨扰罪,今早(9日)被裁定妨扰罪成,案件下午在西九龙法院求情,表邵家臻的律师要求先为邵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要求把求情押后,惟法官要求律师先就取报告作陈词。
律师指类同事件一般只判社服
邵家臻今早被裁定两项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成,代表邵家臻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下午开庭时,要求法庭先为邵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想把求情押后,惟法官未有即时答应,并要求彭就要求索取报告陈词。
律师陈词指,法官在判词中同意运动是和平进行,又引述英国案例,指运动的目的是重要的求情因素,当地法庭亦会考虑运动是否涉及暴力。律师又指,香港法庭引用公众妨扰案例属罕有,如外号“蜘蛛侠”的英籍示威者Matt James Pearce,曾于中环商厦外墙拉起“未忘六四”横额,同样被控公众妨扰罪,被判入狱21日,经上诉后改判缓刑。律师补充,上诉时法官原想判社会服务令,只因上诉人拒绝才改判缓刑。
律师又指,即使一般的非法集结罪,一般只被判社会服务令。
重申运动是想争取普选
此外,律师又引用黄之锋等冲击公民广场一事,指黄等人一度被上诉庭改判监禁,而终审法院恢复原审的社会服务令。
辩方指运动为争取普选,他不是要法庭界入政治事件,判断提倡普选是对或错,但指这是香港人的重要议题。他续指参与人数反映即使对公众有某程度的损害,但仍获不少人支持。
9名被告:戴耀廷(54岁)、陈健民(59岁)及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及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及钟耀华(25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9人共被控6项妨扰罪。
众人被指有发放占中言罪成
控方指“占中三子”在2013年起开始发放占中言论,而其余被告则在2014年9月27及28日,在中环及金钟一带发表言论,最后至多人上街,并阻塞公共地方或道路,并希望透过不合理地阻碍城市中心,迫使当局回应普选的诉求。
部份指控三子不在场罪脱
至于“占中三子”各有一或两项控罪煽惑他人的妨扰罪不成立,法官指主要因在该些控罪期间,三子并非全部在场,故三人各有罪名不成立,而朱光明最终只有一项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罪成。
案件编号: DCCC480/2017
↓↓占中九子各被告定罪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