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动案】全球通缉令分多个级别 “红通”可拘捕惟须经引导程序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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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煽惑暴动、暴动及袭警等罪名的本民前成员黄台仰和李东升潜逃多时,据悉警方正向国际刑警申请通缉令,全球通缉二人。而在国际刑警的通缉告示,共分为7种级别,红色通缉令为最高级别,可以作出拘捕行动,香港警方若要寻求国际刑警协作发出告示,必须先征询律政司意见,连同法律意见及本港法庭发出的拘捕令,才可向国际刑警作申请。
蓝色通缉令仅提供情报
国际通缉令分7个级别,包括红色、蓝色、绿色、绿色等,而不同级别的通缉令亦有不同目的,如红色通缉令为要求拘捕或临时拘捕被通缉人士,以便遣返;蓝色通缉令则代表是搜集逃犯情报。红色通缉令获部分国际刑警的成员国赋予法律权力,可临时拘捕或拘留有关人士,以待提出引渡的要求。
文子星列“红色通缉令”名单
然而即使名字在“红色通缉令”名单,也不代表当地政府便会采取行动,如被指在印度涉恐怖活动的男子文子星(Ramanjit Singh),虽然一直在国际刑警发出的“红色通缉令”的名单上,但他一直在港如常生活及自由出入。
须经引导程序才能批出移交令
至去年文因涉及抢劫案被捕,印度当局向港府指文在印曾涉及策划恐怖活动,正式向港府提引渡申请,直至文在香港所涉案件均被判无罪或被撤销控罪后,文仍须经过引导聆讯,再由特首决定是否下达移交令,以引导文回印度受审,文的引导聆讯,已定于今年6月4日在东区法院进行。
港现与18国家有引渡协议
香港已先后跟18个国家签订引渡协议,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国、美国、菲律宾、印度、荷兰、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葡萄牙、韩国、爱尔兰、德国、南非和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