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华涉非礼视障女 压下对方强吻扫面 藉教游水伸手入泳衣抚摸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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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被指于37年前5度非礼视障女童,包括在校内图书馆及天台推倒女童,以身驱压住对方并磨擦其面颊;又涉于暑假宿营期间借词教游水,伸手入女童泳衣泳衣摸胸撩阴。张否认5项非礼罪,案件今(18日)于区域法院开审。庭上透露,被告遭校长辞退后,事主没再见过对方。直至3年前收听到张接受访问的节目,认出张是非礼她的人,才决定作追究。

张健华涉嫌逾30年前非礼一女子,被控5项非礼罪。

被告张健华,56岁,被控于1982至1983年在校内图书馆及6楼梯间,非礼当时约7岁的X;又于1985年5月1日至1986年7月29日,在学校康乐室非礼X;另于1986年7月31日至8月1日,在乌溪沙夏令营宿舍的游泳池及淋浴间非礼X。

事主能凭声音辨识他人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自小患黄斑退化,是视障人士,入读视障学校;至1981转去圣保罗书院念高中,犯案时以外读生身份于视障学校寄宿,介乎20至25岁。女事主X先天患青光眼,被非礼时年介7至12岁,当时能看见光线、人和物件的影像,近距离的视力较好,能靠声音辨识他人。X就读被告寄宿的视障学校(下简称学校),会叫对方为“建华哥哥”,被告则会呼她的名字。X形容被告高大健硕、皮肤黝黑。她不谙泳术,被告就曾于残疾奥运的游泳项目获铜牌。

感觉有胡须在面上扫来扫去

控方指,1982至1983年某日的午膳时间,被告在房外向X展示奖牌,随后带X往图书馆,并把她推倒在地。被告双手压着X的手吻她,又隔着衣物以下体压对方私处。他的面颊又左右磨X的脸,其胡须在X面上扫来扫去。X非常害怕,虽未有呼救但有作挣扎,一会后被告起身离开。另一日午饭时间,X在学校遇到被告,被他带到天台近楼梯,再次遭对方以相同方式非礼。

曾伸手入事主内裤

1986年被告获学校聘为活动助理,又在午饭时间犯案。他在学校的康乐室把X拉到木桌旁,再伸手入X的内裤指插,及磨面吻唇。X出手制止,但被告用另一只手捉住她。

同年暑假,被告有份筹办在乌溪沙青年新村的宿营活动。他于7月31日借词教游水,在营地的游泳池伸手入X泳衣,一手摸胸,一手撩私处。X挣扎期间,被告又捉她的手摸向自己下体。离营前,被告又把X拉入冲凉房,迎面揽着X的肩颈位,再次压向对方私处,及磨面强吻。X反抗不果。

听访问节目认出非礼疑凶

X没有向人提及事件,驻校社工得知她可能遭非礼,又留意她变得寡言,遂向她查问并揭发事件。社工告知X母,其母虽激动但拒绝报警。社工向校方汇报,时任校长召开会议,被告否认非礼,校方要他离职。

至2016年年中,X收听新闻提及被告的资料及背景,再听到被告受访的节目,相信他就是当年非礼自己的人,并决定报警。被告于警诫下否认所有指控。

案件编号:DCCC11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