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林母哭诉裁决无彰显正义 儿子被斥自作自受感心痛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林子建两年前声称在港被自称中国国安人员恐吓,之后又被掳走及殴打,最后反被控误导警员,今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囚5月。一直坚称自己由受害人变被告的林,获悉判刑后表现冷静,并立即提出上诉申请,又强调他无动机犯案,林母亦在外指其子是在怜悯的心肠成长,从不说谎,认为法庭未彰显正义,现儿子反被斥自作自受,令她觉得好心痛。
+1
觉裁决未彰显正义
林子健交完上诉书后可保释外出,他先让其母发言。林母表示,一直不露面是因说起儿子的冤屈会忍不住落泪。她指裁判不公不义,哭道:“我个仔由头冇讲过一句大话,佢所讲嘅系千真万确。”她续指林以公义、怜悯的心肠成长,从不说谎。林母形容裁决“唔得彰显正义,重要倒反转头话我个仔自作自受,令我个心好痛。”
林重申无动机犯案
林子健明言不服,会上诉到底。他形容判词“话我造假啦,以及影响香港嘅国际形象,就好似话我诬陷左中央人民政府国安嘅人员。”他对此表示不同意。林又说自己本来即将到耶鲁读书,且没打算参选,并无动机犯案,又说:“我想博出名系希望学术上。”
【林子健案】官斥林开记招提虚假遭遇 误导他人以为有跨境执法【林子健案】官指事件属自编自导自演 裁林误导警员罪成囚5月【林子健案】裁决前称:觉我有疑点请也思考对方的 求别妄下判断【林子健案】准耶鲁生变误导警员案被告 源于一张美斯亲笔签名照
44岁的被告林子健,被控一项明知而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指他于2017年8月11日在玛丽医院向侦缉警员黄继霈虚报他在早一天在咸美顿街至碧街之间的砵兰街路段遭拐带,惟警方翻看摄录影片,未有发现当天有人被掳走。
案件编号: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