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李维鼎家族争产 长房女指父遗愿子女平分 要次房弟交出财产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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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及关岛拥有多个物业的富商李维鼎,死后两房子女爆发争产案,长房次女上周入禀,指声称从父亲办公室夹万找到意愿书的次房幼弟,未有按父的遗愿把财产平分予众子女,又指幼弟应只是以信托形式持有父的遗产,因而入禀法庭,要求幼子交出财产及交待账目。
原告为李维鼎的遗产管理人丛李秀华,被告为李德义及Smart Extra Holdings。
李维鼎拥有45项物业
入禀状指出,李维鼎以服装制衣起家,及后将生意扩展至房地产投资,而其大部分物业,及晋利地产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香港及关岛拥达45项物业,包括金钟远东金融中心其中一整层及湾仔捷利中心等。晋利地产曾于1969年上市,后来转为私有化并于2004年除牌。
原告指父遗愿想子女均分财产
李维鼎有两段婚姻,与首任妻子共育有5名子女,包括原告李秀华;他与第二任妻子同样有5子女,包括被告李德义。李维鼎于2009年3月逝世。
原告指李维鼎生前曾秘密成立信托,以便其子女在他死后可均分财产,而在他死后,两房子女曾就遗产开会,会议中没提到所有遗产全属被告。
幼弟称找到意愿书指财产都归他
但在数月后,被告却声称在亡父位于东京的办公室的夹万内,发现亡父的意愿书,并以该意愿书作为遗嘱,认为他拥有晋利地产金融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的资产。
原告指,被告曾为安抚其他兄弟姊妹,承诺为遗产成立家族信托,但有关承诺从没兑现,原告认为被告违反亡父遗愿,故兴讼追讨。
案件编号:HCA3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