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过马路案】大状涉问官是否发疯 遭裁判官发拘捕令

撰文: 郭颢添 李慧娜
出版:更新:

东区法院近月在审理一宗行人疏忽的交通意外案件时,不但审讯逾40天,代表该案被告的辩方律师,更疑因曾在庭上向法官说:“Are you insane?(你疯的吗?)”日前遭主审裁判官发拘捕令。

原案被告Thapa Kamala因涉一交通案在东区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行人疏忽案审讯逾40天

该案被告Thapa Kamala,被指在2016年4月25日在大潭道过马路时,遭一部的士撞伤,事后被控行人疏忽罪。然而这宗简单的交通案件,却审讯了逾40天,至今仍未审结。被告于上月31日向法庭确认已撤换原本代表他的大状梁耀祥,案件近日仍继续审讯,并将会于周四续审。主审该案的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于今年2月4日发出通缉令,据悉这疑与梁于1月初在庭上作出言论有关。

记者向梁耀祥大律师查询,他表示暂不会再评论案件,亦未透露会否自己到庭“自首”,并称至今仍未有收到法庭通缉令的通知。

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向一宗交通案的前辩方大律师发通缉令。(资料图片)

侮辱裁判官可判监

根据《裁判官条例》第99条,如有人在执行职务的裁判官席前,作出侮辱性行为,或使用侮辱性词句,裁判官可循简易程序作惩处,最高可判犯事者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案件编号:ESS 398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