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出版参考手册 解释议事程序原意与先例
近年本港行政立法关系紧张,泛民议员在议会内透过点算法定人数或提出修正案来拉布,抗衡政府具争议的议案,主席引用议事规则作出的裁决亦引起社会讨论。立法会耗资300万元、3年半时间,编撰《立法会历史、规则及行事方式参考手册》出版,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曾钰成称,“这本书不会改变目前实行的议事规则”,但透过将议事规则和程序放到历史视角中,加深社会大众对立法会的了解。
由立法会前秘书长吴文华主笔的《手册》共分3个部分,分别介绍立法会历史、处理事务的方式和与市民的伙伴关系,共印发400本并上载至立法会网站。曾在立法会工作逾20年的吴文华表示,《手册》解释议事规则制定的原意和理念,有先例可循,供议员及大众参考。
吴文华解释37A原意 倡调低全体委员会法定人数目前议员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拉布,是引用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37A条,毋须预告动议议案,但吴文华认为,此举有违程序原意。她解释称“37A条最初不存在”,缘起是2007年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主席李凤英,在会议上有见政府议案具争议,故容许议员不经预告提出建议,造成先例,后来采纳到财委会会议程序内,在2010年财委会审理高铁拨款时,被用作拉布工具,“本来只是反映意见,却阻碍了立法会工作。”此外,按现行议事规则,在政府法案二读后,立法会会议随即进入全体委员会阶段,拉布议员有时要求点算法定人数,拖延表决时间,而吴文华认为,《基本法》只规定立法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而没有限制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故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可透过修订议事规则来调低,确保立法机关的工作畅顺。
主席站立是尚方宝剑立法会主席有权驱赶喧嚷的议员离开会议厅,但原来主席尚有一把未用过的板斧,“只要主席一站起来,全体议员必须立即坐下和停止发言”,吴文华指出,议事规则36条规定,议员只可在站立时发言,而当主席起立,所有议员均须坐下。吴文华表示,曾钰成从未引用这规定,因为他认为议员都愿意服从主席,情况未恶劣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