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5奸小学女儿案 事主“依起棚牙”避口交 父不得逞改为强奸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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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汉涉多番强奸和非礼就读小学的亲女一案,今(25日)在高等法院续审,现已成年的女事主,在庭上亲述过遭父性侵的经过,她称因父曾要她一同“睇AV”,又在家中见过父母性交,故自少对性行为有认知,亦能分辨父未有射精。她又提被奸经历,其中一次睡梦中觉“有野塞入口”,即见父想要她口交,她已“依起棚牙”阻止,惟最终父改以强奸她了结。
现年63岁的被告,被控5项强奸罪和5项属交替控罪的乱伦罪,及两项非礼罪,指他在2009至2011年间多番性侵其女儿即事主X,事主当时仅6至11岁,被告则51至56岁。
感觉到被告指甲尖又长
事主供称,于2009年圣诞节假首次遭被告性侵犯,当时她9岁。事主和胞弟、被告在客厅的床褥上入睡。凌晨时份,被告突然脱下事主的内裤,用手指“笃”和舌头舔其私处,继而强奸她。
事主指被告的手指甲长和尖,她的私处被“笃”感到痛楚。此外,她遭被告强奸时曾郁动身体挣扎,而被告7、8次把阳具放入她的私处。她又指被强奸后,因感到惊慌而假装睡觉。
曾见父母在屋内性交
事主续指,被告在过程中未有射精和使用安全套,又透露在案发时已对射精有认知。被问及为何她当时已有相关认知,事主解释因为被告在客厅看色情片,会“带埋我地睇”,又说:“父母在我地面前咁样做过。”事主透露,被告和事主母亲曾在客厅发生性行为,亦曾在房间性交,但未有关门。
遭被告捏脸颊迫张口
而在2010年3月,被告连续两晚强奸事主。而为了避开被告,事主改为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在同年暑假某一晚,事主在沙发上入睡时,突然感到“有野塞入我口”,被弄醒的事主见到被告把阳具塞入她的口中。事主紧闭咀巴,阻止被告的阳具进入。被告便揑事主的脸颊,迫她张开咀。惟事主“依起棚牙”,令被告未能得逞,惟他继而强奸事主。
案件编号:HCCC3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