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遣返声请】梁美芬:维持现况无可能 团体批缩上诉期剥夺权利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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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16日)于立法会回应质询时指,截至去年底有逾540宗免遣返声请个案有待入境处审核,较高峰期减少逾九成。而目前仍有约3000宗上诉个案仍有待法院审理,或需10年时间始完成处理。
经民联梁美芬出席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政府不能将难民个案的处理责任由行政转移至司法部门。她同意保安局建议修订《入境条例》改善免遣返声请和上诉的程序,包括订明声请人须在符合提出免遣返声请资格起3个月内提出,除“非常特殊”和“无法控制”情况外,否则逾期声请将不获处理。

保安局月初提出收紧处理免遣返声请政策,如交表申请时限由49日减至14日和上诉期限由14日减至7日等。(资料图片)

对于保安局提出收紧处理免遣返声请政策,如交表申请时限由49日减至14日和上诉期限由14日减至7日等,梁美芬认为政策需要检视,直言维持现况“系冇可能”。她又建议加配人手处理难民上诉个案,惟免遣返声请者可在多重机制下作上诉,大大增加司法部门的工作压力,亦分散司法部门人手,有碍日常司法工作。梁美芬希望得到公众授权,建议应设更清晰法例,处理免遣返声请个案。

香港寻求庇护者及难民协会创办人伍凤嫦认为若将上诉期限由14日减至7日,变相剥夺免遣返声请人上诉权利。(郑子峰摄)

香港寻求庇护者及难民协会创办人伍凤嫦亦于节目中表示,免遣返声请人是须被或可被遣离香港的人,即需为非法入境者或作逾期逗留等,才能提出免遣返保护声请。她认为若将上诉期限由14日减至7日,免遣返声请人将没有足够时间作上诉申请,变相剥夺免遣返声请人上诉权利。

从人道立场出发,伍凤嫦指香港现时设有法律权利给予难民作免遣返声请者,惟她批评香港现时确认免遣返声请个案的数字少于1%,曾受联合国质疑数字偏低。伍凤嫦更举例指曾有个案在申请被拒后,在遣返巴基斯坦后遭杀害;她建议香港现时应审视政策,为免遣返声请个案设独立机制。

工党张超雄指李家超曾扬言免遣返声请者于司法覆核审讯期间不需在场是不可能。(资料图片)

工党张超雄于节目中透露曾有个案于高等法院审讯期间,才发现免遣返声请人的国籍资料出错,批评现时的审批质素有问题。对于保安局收紧难民政策,张超雄认为是剥夺免遣返声请人司法权利的做法,又指李家超曾扬言免遣返声请者于司法覆核审讯期间不需在场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