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美容业界指3日冷静期仓促 要求先解决信用卡退款问题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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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昨日(15日)公布,就美容和健身服务消费合约设立法定冷静期公众咨询,适用于美容及健身服务3000元或以上合约。立法会议员郭家麒今日(16日)出席港台节目《千禧年代》时表态支持建议,惟不同意当中的3个工作日冷静期,认为时间太短,令消费者没有足够时间考虑。
另外,他认为建议只规管美容、健身业,并不包括时光共享,电讯业,网购等预缴式消费行业,对消费者的保障不足,“应该系保障有关做法而唔系针对边个行业。”
现时政府建议,涉及3,000元或以上预缴的服务合约均纳入冷静期管制内,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担心,部份美容院可能将服务“斩件”,将金额设于3,000元内避过冷静期。
香港美容健体专业人员总会主席许慧凤说,现时美容业界向银行申请信用卡服务时限制很多,担心日后若有多个消费者同时向商户要求退款,由于银行未能退回款项,令美容院需先自行付款予消费者,对部份小型美容院资金流有极大困难,认为政府先要解决有关问题,才推行措施会较合理。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昨日(15日)公布,就美容和健身服务消费合约设立法定冷静期公众咨询。任何涉及3,000元或以上预缴的服务合约,而冷静期和退款期时限分为两个方案,包括3个工作日冷静期和7个工作日退款期、或7个历日冷静期和14个历日退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