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法医指林的伤势可能自残造成 林被裁定表证成立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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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成员林子健前年声称被掳走及在大腿打钉,事后却被指虚报被掳案续审,控方今早传召法医作供,指林肚皮被打伤势有可能是自残做成,亦未见林有因挣扎而造成的瘀伤及擦伤,惟十字钉却难定是自残还是他残。控方亦举证完毕,裁判官裁定林表证成立。林决定不出庭自辩。
被告林子健,44岁,否认一项明知而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指他向警方虚报在2017年8月10日在旺角街头被拐带。
认为肚皮伤痕似自残
控方今早传召法医赖世泽作供,他指林肚皮上的伤痕平而不深,似是林以右手造成,而大腿上的钉书钉,亦“入晒肉”,但难定论是自残或他残。但因林的双腿各有5个十子钉,呈对称状,赖认为倾向是自残造成,因他人所伤会倾向“求其打”。
赖又指出,一般人若遭钉伤害,按常理会立即把钉拔出,因担心会发炎或染上破伤风等,但林没即时求医,且“好安乐咁去瞓觉、开记招”,他认为除非林是自残,否则不会如此安乐地任由钉书钉留在体内。
未见挣扎造成的瘀伤及擦伤
至于林声称当日遭拳打、搬运及绑四肢鞭打等,但赖称不觉林身上有被绑造成的瘀伤或擦伤等,亦不见有挣扎造成的伤势。赖又透露林的毒理报告,当中并无显示林体内有如哥罗芳等用以迷晕的物质,但发现有一些精神科药物,包括镇静剂和安眠药,相信这些药物并非透过毛巾输入体内。但赖同意没有检测到迷魂药不代表没有被迷晕。
案件编号: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