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骗局 配音公司女东先骗财再“借户”洗黑钱 认罪加监4月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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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音公司女东主设下兼职配音员求职骗局,要求对方先缴付训练费用乘骗财。警方调查期间,发现该女东主亦有利用其户口洗黑钱,并于6年内处理逾683万元的存款,而女东主亦未有向税局申报这些款项。早前已就求职骗案被判入狱2年半的被告,今(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洗黑钱罪,被判入狱4个月。

被告严慧兰在区域法院承认洗黑钱被判入狱4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严慧兰,49岁,承认于2006年7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利用其名下户口洗黑钱。

户口曾处理683万黑钱

案情指,控罪期内在被告户口共有441笔存提记录,其中292次为现金存款,总额超过683万;大部分款项以现金存款机存入户口,部分则经银行柜台存入。资金流量分析显示,现金存款均于短时间内被提取,涉案帐户只剩低额结余。被告除于2006至07年度向税局声明没收入外,并未申报任何应课税收入。

好友指被告曾做义工

辩方呈上被告、其母亲及好友的求情信,指其母每周均有探望被告,见她已就所犯过错深感后悔;被告的友人则表示曾与被告一起做义工,认为被告并非只顾私利的人。辩方续求情谓,本案𧗠生自求职骗案,望法庭考量同期执行刑期。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手法并不繁复,但案发时间长、次数多。他考虑被告已就相关案件被判刑,今额外再判监4个月。

设求职骗局骗171万

被告早前在其开设的配音公司,向30名应征者收取履行合约保证金及训练费,讹称工作后会发还相关款项,骗取共171万元。她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前年被裁定罪成,入狱两年半。

案件编号:DCCC791A/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