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15天】 辩方:新闻片广泛流传对七警造成不公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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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占领运动期间,于龙汇道变电站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案续审,代表次被告高级督察刘卓毅的资深大律师清洪,今(6月23日)早就新闻片呈堂性的“案中案”进行结案陈辞。清洪指曾健超当日被喷胡椒喷雾后曾向传媒称:“(被喷后)阿妈都唔认得”,质疑他未能看到施袭者身分;又指事件受公众关注,新闻片被广泛流传,可能令看片人潜意识认为被告就是施袭者。

次被告高级督察刘卓毅(前)的律师指新闻片对被告不公。(资料图片)

清洪在陈辞时称,曾健超案发时被胡椒喷雾喷中,视力受影响,而他接受传媒访问时,亦直认“(被喷后)阿妈都唔认得”,他录取口供时只称被约6至7名警员殴打,质疑他根本未能认出施袭者。

法官提醒律师曾解释“阿妈都唔认得”只乃广东话谚语

法官杜大卫即提到,曾健超作供时,虽确认访问内容真确,但他亦解释那句话只是广东谚语。

 

清洪又指,曾健超在录取口供时,拒绝回应其口供是来自其独立记忆,还是看过靠新闻片后,才记起事件经过,故认为曾是不可靠及不可信的证人,要求法官不接纳其口供。惟法官杜大卫质疑他是否需要在案中案阶段,便裁断曾的可信性。

清洪表示,无线电视新闻制作经理黄广海非以专家证人身分作供,故他比对母带后,得出新闻片未有修改的证供,纯属他凭观察而得出的个人意见。而辩方由始至终亦未有收到母带的资料,故认为对辩方不公平。清洪称,拍摄新闻片的镜头曾被阻挡49秒,无人能证实期间拍到甚么,亦无法证实片段有否在镜头被阻期间被修改,故认为不应单靠黄的证供,便裁定新闻片没被修改。

律师指新闻片广泛流传易令看片者潜意识认定被告就是施袭者

清洪又指,案件备受公众关注,有关的新闻片亦广泛流传,看片者或会潜意识认为众被告就是施袭者,对被告造成不公。

代表第五被告陈少丹的大律师钟伟强下午陈词认为,控方要求法庭以新闻片中人比对中区警署闭路电视的人物的做法有问题。而中区警署的录影系统曾发生故障,故认为闭路电视片段已曾被干扰或修改,不应呈堂。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中案聆讯明早续审,代表第六及第七被告的大律师将进行结案陈辞。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