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团体与良心业主 催生社会房屋计划
早在政府去年宣布“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之前,坊间已有不少社福机构在私人市场上寻觅良心业主提供单位,如推出“光房”、“好宅”等另类社会房屋,让有需要人士可居住在适切住所。社区组织协会(下称“社协”)2015年开始过渡性住屋计划,由机构自行承租单位担任二房东,再租予㓥房街坊,机构一步步再寻觅良心业主及资助,至今已拥有超过20个单位。
社协于2015年起开始构思过渡性房屋,组织干事徐佩恩忆述,最初是为了免收㓥房户的中介费,“唔少街坊话,地产代理中介费好贵,可能等于半至一个月的租金。”于是机构自行承租单位,但月租约万元,只能以共住形式支持营运。
徐佩恩表示机构今年初获发展商捐出两个位于土瓜湾的唐楼单位,于是向公益金申请前期费用,并委托香港大学建筑学系副院长(国际及中国事务) 兼副教授杜鹃及其团队进行翻新设计。
负责项目的杜鹃解释,共享单位分配予两个家庭共住,两房并非以一般的实心石屎墙分隔,而是设置阁楼床,以腾出下面空间,令石墙相连的另一房间则可同时“偷位”,形象化而言,设计犹如凹凸相陷,结果两间房的空间面积都随之扩大,即使放置双人大床,亦绰绰有余。单位内天花亦特意加装风扇,以及将睡房远离窗户位置,盼减低旧区的噪音污染。
弹性较大 募集逾20个单位
徐佩恩指出机构可自行改装单位,可更符合申请住户的需要,例如土瓜湾的共享单位,住户虽要共用客厅、厨房及洗手间,但团队利用建筑设计的窍妙,增加单位的空间,令两个需要共用空间的家庭,同时享受较大的私人生活;当住户与业主遇到问题时,可直接处理,机构亦可与业主自行洽商续租事宜。
她表示机构至今已推出约17伙过渡房屋的单位,另有5至6伙单位正进行改建,至于未来的路向,徐佩恩称需思考如何再节省装修成本,以惠及更多有需要的人。
上文节录自第142期《香港01》周报(2018年12月17日)《 社会房屋一周年 政府角色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