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案・纽约直击】八控罪七罪成 何志平面临最高65年监禁

撰文: 朱幼丽 郑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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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涉以200万美元(约1560万港元)贿赂中非国家乍得总统,及以50万美元(约390万港元)贿赂乌干达外长,被指违反美国的《海外反腐败法》及洗黑钱,过去个多星期,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审讯。陪审团在纽约时间星期三(12月5日)返回法庭商讨裁决,一致裁定,何志平的八条控罪中,有七条罪成,每条控罪若分开判刑,何志平最高面临65年监禁,而何志平的具体刑期,就要到2019年3月14日判刑。
何志平听到判决后,神情哀伤和紧张,之后对记者说“预咗,都系咁”,记者问他有无话对香港人说时,他说“多谢”,之后就返回囚室。他的代表律师称须待判刑程序完成才能提出上诉,现在仍言之过早。曾任检控官的律师分析,根据以往同类案件,估计何志平最终判监一至五年。
记者:朱幼丽、郑嘉如 纽约直击

何志平涉嫌贿赂非洲官员案,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续审。(郑嘉如摄)

12人组成的陪审团,在纽约时间星期三(12月5日)早上10点开始退庭,但讨论约半小时已开始要求查看文件,法官与律师商讨后,只把列作证物的文件,包括一些银行纪录给他们。他们于中午12时半先吃午饭,下午会继续商议。

到了下午,陪审团一致裁定,何志平的八条控罪中,有七条罪成,每天控罪若分开判刑,何志平最高面临65年监禁,而何志平的具体刑期,要到2019年3月14日判刑。​

何志平:预咗,都系咁 多谢香港人

何志平听到判决后,神情哀伤和紧张,之后对记者说“预咗,都系咁”,记者问他有无话对香港人说时,他说“多谢”,之后就返回囚室。他的代表律师称须待判刑程序完成才能提出上诉,现在仍言之过早。

涉污点证人洗黑钱罪脱罪 其他七罪罪成

八条控罪中,第一至第五条,是串谋违反或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具体根据乍得、乌干达的本地机构和美国境内发生,这些罪行全部成立,每罪最高监禁五年,罚款就介乎10至25万美元不等。

第六至第八项控罪,是洗黑钱罪行。第六条串谋洗黑钱罪罪成,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50万美元。第八条控罪是涉及乌干达案的洗黑钱罪罪成,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50万美元。

第七条控罪,涉及乍得案的洗黑钱罪,是唯一一条罪名不成立的控罪。该罪涉及与何志平一同被捕、后来转为污点证人的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辩方曾指,加迪奥并非诚实可靠的证人。

【01纽约直击・何志平案专页】被指助华能源企业非洲发展 行贿洗钱罪成

多律师听审但何妻未见踪影

控方原定要六星期的审讯,最终只花了五天半时间举证,期间传召了六名证人,审讯期间,并未见何妻子胡慧中出现。但由于何所涉控罪在美国亦属罕见,案件审讯至尾声,不少本地律师亦特别到庭听取控辩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辞。

被指违反《海外反腐败法》 共八控罪

现年69岁的何志平,共面对八项控罪,包括五项指他违反及串谋违反《海外反腐败法》,及三项串谋及违反洗黑钱罪名。

当中涉及两件事件,包括指何涉嫌在2014年12月贿赂乍得总统代比;及在2016年5月贿赂乌干达外长库泰萨,何又被指,在数次汇款过程中涉洗黑钱。

何志平被捕后一年,案件终于审讯,何志平穿便服而非囚衣出庭。(美联社)

控罪元素须有“本地连系”

法官向陪审团作指引时,特别提到何志平被指违反的《海外反腐败法》与一般法例相异之处,在于这法例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可以在美国境外发生,但也必须有一定的“本地联系”(domestic concern),如被告要是美国公民。

即使被告并非美国公民,但他工作或代表的公司或组织,是以美国为基据地,而他作出违返这法例行为,亦可算作本地联系。至于款项在何地方交收反而不相干,因为提供或授权作这犯罪行为,才是罪行的核心,故被告若曾答应,或授权他人作这样的行为,即使最终未成事,亦足以构成罪行。

即使认为被告没有任何“本地联系”,但他干犯行为,包括作通讯或会面时曾在美国境内进行,也属违法。

何志平涉贪案在纽约审讯,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转为污点证人作供。(郑嘉如摄)

洗钱经美国也构成犯罪元素

至于洗黑钱的控罪,除要裁定所涉款项涉及“特定的非法行为”;若清洗黑钱曾汇经美国,亦会构成国际性的洗钱活动,由于案件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审理,故这些犯罪得应亦要经过纽约的地域,才乎合控罪要求。

必须12人陪审团一致裁决才有效

与香港法庭相同,在美国审讯的案件,陪审团必须裁定控方的举证达至毫无合理疑点,才能裁定被告罪成,若认为有疑点存在,便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但在美国,陪审团无论裁定被告罪成与不,都必须达致一致裁决,这判决才有效,这与香港只要达成大比数裁便可接纳略为不同。

何志平违反美国反腐败法和洗黑钱,八项控罪中,七项罪成,面临最高65年监禁。(美联社)

律师指一致裁决是设计原意

曾任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以及专门从事《海外反腐败法》诉仲的律师Justin Weddle指,每条控罪是否罪成,均需12人陪审团达成一致决定,若有其中一员投反对票,控罪都无法成立,便要解散陪审团。Weddle认为,无论判有罪或无罪,要12人一致达成裁决是十分困难,“但困难之处,正是设计原意。”

料何即使被判入狱也很快出狱

至于何志平的刑期则是按贿款数目,或因贿赂而换取、或可能换取的利益而定,但Weddle指,白领罪案量刑一向较为宽松,粗略估计,即使何志平被裁定罪成,或只会被判入狱一至两年,贿赂案被告人很少被判该控罪最高的刑期。

由于何至今已被拘禁逾一年,与香港法庭做法一样,判刑要先扣除已囚禁的时间,若何真的要被判入狱,之前所服刑期亦可扣减,相信很快便可获释。

曾任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以及专门从事《海外反贪腐法》诉仲的律师Justin Weddle指,每条控罪是否罪成,均需12人陪审团达成一致决定,若有其中一员投反对票,控罪都无法成立,便要解散陪审团。(郑嘉如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