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君争产】汇丰前高层作供 指意愿书未提持股乃信托成立的目的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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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君集团创办人罗鹰石遗孀罗杜莉君(罗老太)状告汇丰国际信托案续审,关键证人汇丰高层刘倩儿继续作供。辩方律师提到罗老太认为让信托持有鹰君股分是信托成立的目的,刘倩儿不同意,称信托契约和1988年的意愿书也没有提及过。

汇丰信托部前董事总经理刘倩儿(中)出庭作供。(许家希摄)

老太著信托高层找嘉瑞谈增持股份

汇丰信托高层刘倩儿继续作供,指自从罗老先生死后,她作为信托经理,每逢新年,或罗老太生日致电老太闲谈,也曾与她相约吃午餐。罗老太曾在见面时向她指要信托继续持有鹰君股分,叫她“同阿嘉(指罗嘉瑞)讲啦”。

康瑞金融海啸要现金周转

刘又称,2008年金融海啸,那时她收到罗嘉瑞电话,指罗康瑞的上市公司需要现金周转。与罗嘉瑞开会后,信托最终将3000万美金分派给罗康瑞、罗嘉瑞、罗慧琦和罗鹰瑞,后三者当时表示会借钱予罗康瑞。

老太最终建议派1亿美元

到2009年1月,罗慧端得知信托向4人派钱,罗慧端觉得当中涉及公平问题,认为其他受益人也应该获派钱,并就派钱提出建议。刘称当时信托与罗老太开会后,罗老太则指分派1亿美金。辩方律师向刘指出罗老太曾言信托的运作是由她所指示,刘称不同意,指罗老太提出派1亿只是一个建议,信托需考虑其他人及派钱后信托所余多少。

案件下午续。

案件编号:HCA 3246/2016、HCA 3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