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被警员箍颈后瘫痪亡 箍颈警大律师指有人“恶人先告状”

撰文: 林乐儿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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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的士司机与警员争执,被擡上警车时曾遭箍颈,之后司机出现颈椎移位及全身瘫痪,留院一个月后不治。代表箍颈警员林伟荣的律师今(22)于死因庭作结案陈词,她指明白大家的对箍颈的画面印象深刻,但吁大家不要被第一印象蒙蔽双眼。她又说有人“恶人先告状”,没和警员说自己也有动手。案件明续,死因裁判官引导陪审团后,陪审团将退商商议。

律师指“第一印象系好可怕㗎” 

代表警员林伟荣的大律师谢禄英结案陈词指,她自己也对闭路电视中的箍颈画面印象深刻,因那是唯一可见死者陈辉旺(下称:陈)颈部直接被碰的一刻。她称“第一印象系好可怕㗎”,大家或会觉得“警方虾人,投诉人(陈)变左被人虾。”她呼吁大家抱著开放态度,抛开第一印象。

警员林伟荣称当日曾错手箍过死者陈辉旺的颈部。(朱棨新摄)

大律师指有人“恶人先告状” 悲剧本可避免

惟大律师亦指,有人“恶人先告状”,不向警员说自己也有动手,却要警方协助处理车资纠纷。她指陈若好好回警署签署保释文件,此案也不会发生。大律师谓,家属觉得陈没收到车资所以是受害者,但她认为日籍乘客或曾建议经另一隧道,惟双方语言不通,才引致车资纠纷。

质疑箍颈不是致命关键 

大律师续指,多处证据与箍颈致颈椎受伤,续引发肺炎逝世的说法不符。她说闭路电视可见警员施力方向是由前向后,与骨方专家供称的致伤力度方向相反。此外,陈在现场及急症室也没提及警员所为或颈痛,只说自己与乘客争执跌倒。她认为,陈当时可叙述事发经过,未至于如专家证人李渊粦骨科医生所指,他曾被精神科诊断出现赡忘状况,或未能说出当时已有颈伤。她续说,陈当时可行上警车,没出现颈椎脱位所致的四肢瘫痪,质疑箍颈不是致伤关键。
 

案件疑点重重 不应判死者非法被杀

大律师认为专家证人是医管局高层,会相信医护人员,而认定陈不会在入院后才颈椎受创。大律师再指,此案既有多项疑问,认为陪审团不应裁定陈的死因为非法被杀。她亦对警员“残酷欺凌”陈的说法表示不敢苟同。

因车资与乘客争执 被拘捕时受伤送院 竟不治而亡

案情指,死者的士司机陈辉旺(65岁)于2012年11月11日在西隧九龙入口与乘客因车资问题争执。警员接报到场后以袭击罪拘捕陈。陈与警员争执时曾遭箍颈,后送往伊莉莎白医院治理。惟两日后陈情况急转直下,因颈椎移位导致四肢瘫痪,并最终于同年12月12日死亡。

案件编号: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