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涉奸律师女友案 趁事主婚姻亮红灯表白 拍拖后问借钱周转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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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地产商与年轻他25载女律师相恋,却疑女方红杏出墙而涉嫌犯非礼强奸案续审,女律师今(12日)出庭作供,她称十年前已认识被告,并知被告有家室,二人一直联络,至女律师婚姻亮红灯时,被告向她表白,最后二人走在一起。惟她因卖掉前夫婚居而获利后,被告便不断问她借钱周转,二人闹得不愉快,之后更有被告的前雇员声称被“拖粮”而找上她的律师楼,更踢爆玻璃门,女律师哭诉说:“我好惊,好担心,我唔知同紧个咩人一齐。”

被告陈伟强否强奸细他25载的律师女朋友。(李慧娜摄)

被告已婚有3子女

现年33岁的女事主X透过屏风作供,她称于2008年认识被告陈伟强(58岁)时,被告当时在被告的公司当兼职,她指被告当时已追求她,X离职后,被告继续联络她,她亦知被告已婚及育有2女1子。

X供称,约于2012年时,当时从事地产生意的被告表示正找律师合作,故联络X看她是否有兴趣,并介绍了她给其他律师给认识,X最后跳槽到有关律师行工作。

女事主亦曾结婚

X指被告及后向她表白,“(佢话)等左我咁多年,一直好钟意我”,而X当时婚姻正亮起红灯,她坦言一开始对与被告的这段关系很犹豫,因尚未厘清她与前夫关系,惟后来慢慢接受了被告,二人在2013年成为情侣,X又在被告提议下自设了律师行,而被告亦加入了她的律师行工作。

X在2015年正式与丈夫离婚,离婚后,X租住了粉岭一个单位,X指严格来说并非与被告同居,因被告非每天都在单位留宿。

经常要求借钱周转

X续称,2015年时与被告的感情起变化,她说离婚后因卖了与前夫的婚居而获一笔金钱,而被告多番要求X借钱给他周转,又表示会开一张期票予她,著X到还款期限时便到银行兑现,X终借款给被告,惟到还款期限时,被告却著她不要兑现期票,二人因而起争执。虽然如此,被告后来再问她借钱时,她仍因“心软”再借钱给他,X透露被告共欠她70多万元。

曾遭被告前雇员踢爆玻璃门

X续指“之后再发生好多事,愈黎愈唔信呢个人”,X透露交往期间,曾有遭被告“拖粮”的司机到律师行闹事,该名司机当时大力踢律师行的玻璃门,令她受惊,亦有被告的前雇员因遭“拖粮”而多次发传息恐吓她,亦曾收过来电指被告“差好多街数”。X作供期间忍不住哭泣,又说“我好惊,好担心,我唔知同紧个咩人一齐”。

被告陈伟强(58岁)被控普通袭击、非礼、强奸共3罪,指他于2016年4月30在粉岭袭击及非礼现年33岁的女事主X,再于同年6月29日在大埔强奸X。聆讯周一续。

案件编号:HCCC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