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警务处鉴证科高级摄影员 涉用假价单购买34万货品服务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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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诉一名警务处高级特别摄影员,控告他涉嫌使用虚假报价单,向两间公司采购总值逾34万元的货品及服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并于星期五(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今日(10日)落案起诉一名警务处高级特别摄影员,控告他涉嫌使用虚假报价单,向两间公司采购总值逾三十四万元的货品及服务。(资料图片)

54岁被告张剑峰被控8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9月10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使用虚假文书,即使用9份以3间公司名义发出的报价单,意图诱使其2名上司接受该9份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9份文书为真文书,从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为,以致对有关上司或其他人不利。

被告于案发时为警务处鉴证科摄影课高级特别摄影员,他的其中一项职责是根据政府物料供应,以及采购规例为该摄影课采购货品及服务。按照有关规例,被告应就价值不超过5万元的采购,邀请多于一名供应商提供报价。惟被告基于上述涉嫌虚假报价单向另外两间公司购入总值逾三十四万元的货品及服务;廉署经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