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围吕明才小学校长涉挪用游学团费用 教育局:正向学校跟进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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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浸信会沙田围吕明才小学曝出帐目混乱,《苹果日报》报道,校长薛凤鸣及教师文雁菁涉挪用学校澳大利亚游学团团费,包括把部份款项存入私人户口。
教育局回应指,曾收到有关投诉,并就事件向学校跟进。教育局发言人指,所有学校收入,均须存入以学校名义开设的有关银行帐户内,如教职员遇到任何牵涉私人利益或可能影响自己在公事上的决定的情况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校董会申报,以免出现利益冲突。
办学团体香港浸信会联会接受查询时,未有正面回应是否事前知悉事件,只称已转交校监曾家石代为回复。

名校浸信会沙田围吕明才小学校长薛凤鸣及教师文雁菁被指涉挪用学校澳大利亚游学团团费,把部份款项存入私人户口。教育局指,曾收到有关投诉,并就事件向学校跟进。(学校网页)

浸信会沙田吕明才小学爆出帐目丑闻。据《苹果日报》报道,该校校长薛凤鸣与教师文雁菁过去7年向近200名参加澳大利亚游学团的学生,一共收取约287万港元,声称以支付游学团团费,却将部份存入文雁菁的私人户口。报道又指,薛、文涉挪用学生缴交的澳元旅费,多次用作支付二人往返澳大利亚及当地自驾游费用,包括可享日出日落景色的海边酒店住宿。

教育局:学校收入均须存入学校户口

教育局回复指,根据《教育规例》第64条,每间学校的校监均须备存适当的帐目;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帐目及与帐目有关的任何凭单予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或任何督学查阅;及保留帐目及凭单不少于7年,而所有学校收入,均须存入以学校名义开设的有关银行帐户内。 教职员遇到任何牵涉私人利益或可能影响自己在公事上的决定的情况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校董会申报,以免出现利益冲突。

教育局又指,境外游学活动是指由学校策划、组织,并以校方委任领队负责带领学生到香港以外地区作探访、交流、研习或服务等活动。学校须确保游学活动参加者的安全,并参考各主要学习领域的课程指引,按校本课程及学生需要,设计合适的游学活动内容,包括学习目标及相应的活动;若学校选择透过招标及采购程序委托机构安排境外游学活动,该承办商必须为合法持牌的旅行社,并须依循适用于有关类别学校的招标及采购程序,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