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欲禁街头艺人 官暂未颁禁令 李冠杰答允暂不在该处表演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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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早前入禀控告音乐人李冠杰和其他于时代广场表演的表演者,指他们的表演滋扰,申请禁制令阻止他们在地下公共空间表演。法庭会于下周五处理部份被告的指控,故今(28日)未有批出临时禁制令,但李同意暂时不会在时代广场表演,他又透露广场自8月旺角杀街后便对表演者多作阻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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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时代广场有限公司,被告依次为李冠杰经营的“JL Music”,以及不合法占用和阻塞时代广场公共空间的表演者。
建议原告在现场贴告示
时代广场指控的对象,包括所有未经允许占用和阻塞时代广场公共空间的表演者,表演形式不限busking(街头艺人)。法庭未有颁发临时禁制令,但建议原告除了在报纸刊登及在广场地下张贴禁止通知,亦可在其网站贴上通告,以让公众知悉。
指非静态康乐活动
入禀状指,首被告未得准许,透过其音乐平台City Echo主办和组织busking,在广场地下公共空间表演,造成滋扰,不属于公契中所指的“静态康乐活动”。原告又指,被告摆放器材,同时表演吸引观众坐或站于表演者周围,造成阻塞。
案件编号:HCA22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