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清洁外判商疑走数 未向工友发放遣散费
撰文: 文雪萍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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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服务问题停不了。香港环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昨日(27日)接获工友求助指,彩虹邨清洁服务外判商利兴控股有限公司昨公布将于10月底完约后,不再“接手”日后彩虹邨清洁合约,并声称“按照法例”不会向二至五年年资的工友发放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估计涉及的员工有数十人。
协会干事陈霆锋批评,过往不少公司在“转盘”时会向员工发放补偿,惟利兴却没有相关方案,认为房署应履行监测者的责任,为肇事的清洁工友讨回遣散费。
房屋署发言人回复指,与利兴的合约将于2018年10月31日完结,就彩虹邨转换洁净服务承办商一事,房屋署至今未有收到员工相关投诉;而办事处职员在2018年9月27日及28日,出席了由利兴召开的两场员工简介会。简介会中,利兴负责人已向出席员工解释有关与房署合约完结及劳资安排事。
外判商疑不向2至5年资工友发放遣散费
香港环物流及清洁从业员协会昨日接获工友求助称,彩虹邨清洁服务外判商利兴控股有限公司昨日(27日)召开员工大会,公布在10月底完约后不再“接手”日后彩虹邨清洁合约,并通知员工“按照法例”不会向二至五年年资的工友发放遣散费。
协会干事陈霆锋说,得悉目前彩虹邨有约60名清洁工受聘于利兴,当中有工友年过65岁,但服务时间不足6年,遭公司拒绝发放长期金。他称,由于外判商“转盘”后,新公司通常不会承认员工过往的服务年资,相继其年假等福利“打回原型”,因此不少外判商在“转盘”前都会向员工发放补偿。
他批评,利兴“按照法例”的做法如同莫视邨内工作多年的工友,认为房署在事件中有重要角色,惟对方却没有参与协调及监测工作,要求房署履行监测者的责任,为肇事的清洁工友讨回遣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