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大湾区】居住证 vs 回乡证 一文看清到底有几方便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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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8月底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下称《办法》)通知,让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居住半年以上,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享受“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九项便利”,被视为推动大湾区的重点政策,便利港澳居民北上。
只不过,即使居住证让港澳居民在众多生活领域上和内地居民看齐,仍然有不少局限需要改善,又或是政府需要公布新细节释除疑虑。其中可能出现的“双重征税”问题,就引发部分港人的担忧。究竟居住证解决了多少问题,又或解决到什么程度?

根据《办法》规定,居于内地半年以上的港人,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即可自愿申请居住证,如未满16岁就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简而言之,其对象是针对在内地工作、居住、升学的港人。据官方介绍,居住证的持证的人,可享有3项权利、6项公共服务、9项便利。

3项权利:一、劳动就业;二、参加社会保险;三.提取住房公积金

6项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六、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9项便利:一、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二、住宿旅馆;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四、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五、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六、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七、在居住地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八、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九、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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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制度已解决的问题:

解决港人在内地“冇身份”问题

以往香港人在内地使用回乡证,因为证件性质不等同内地身份证,在日常生活上会遇上不少难题。例如《香港01》记者早前实测,持回乡证在内地银行开户,手续极为繁琐,需带备香港身份证、回乡证、香港住址证明、实名制的内地电话号码。相对之下内地居民不须特别准备其他文件,省事得多。

再者,回乡证号码由9个字或11个字母组成,和内地身份证的18位数不同,由此衍生众多问题。例如买车票时,部分读卡机未必接受回乡证扫瞄。不少已线上化的公共服务、住宿登记等,也只能接受内地身份证号码编制,港人可能因此碰壁。

新的居住证载有18位数的“公民身份号码”,过往由于证件编制不同而引伸的诸多不便,可望在新制下解决;银行开户方面,《办法》已列明居住证持有人拥有“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的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亦将研究如何简化开立银行户口程序。

此外,《办法》亦规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从事各类型活动,如需证明身份,可使用居住证,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否则属违法。

持回乡证的记者进入银行后需先到服务台核实带备的文件,待职员给予表格填写个人资料后,才可到智能柜台办理手续。

居住证制度部分解决/成效有待观察的问题:

1. 在内地享教育、医疗、安老等服务仍有关卡

《办法》确保居住证持有人拥有在内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社会保险等权利,理论上绝对有利吸引港人北上生活。然而,《香港01》较早前综合熟知内地情况人士,发现在实际运行上,未必如想像中美好。

例如居住证给予香港人在内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但由于内地的学籍跟从户籍,和香港的“校网”类似,所以在优质学校僧多粥少之下,如同香港“抢校网”的现象,一样会在内地出现。

医疗保障方面,港人有居住证后可得到社会保障,在内地公立医院求医,可与内地人享受同等收费。不过内地医保本身限制颇多,例如须在指定医院、药物或诊金范围内才能用。

安老问题亦一样,因为养老保险捆绑在“五险一金”之中,需要居民在工作时就通过雇主购买,所以这只能惠及长年在内地工作并买过保险的港人。如果香港市民在本地工作及退休,想回到内地安老,就未必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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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内地楼按较易获批 惟买楼仍受制限外政策

内地不少城市为压抑楼市炒风,都会限制非本地户籍居民买楼,要求外地人出示居住证、供社保证明等等才准买。即使部分城市没有以上规定,如果要向银行借钱买楼,银行也会要求借贷人出示供社保的证明。而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内地透过雇主购买俗称“五险一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以买楼或是借贷会较为便利。

不过“居住证”和“落户”始终有别。有地产界人士指出,居住证只是让港澳台居民拥有内地身份,取得日常生活便利,拆除最表层的行政关卡。但在法律层面,持有人的户籍不会因而改变,香港人取得居住证仍然算是“境外人士”,依然要按个别城市法规,面对较为严格的买房要求。所以在中央政府未再详细解释之前,不宜过份解读。

国务院早前发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通知,凡在内地居住满半年的港澳台居民,9月1日起可申领居住证。(周颖瑶摄)

居住证制度下仍有问题待解决

“双重征税”问题未解决 短期内有好消息?

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底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任何人在纳税年度内,于内地居住满183日,即会被定义为税务居民,要就其在全球的境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实施。消息一出,即有在内地工作的香港人担心,将要面对中港两边同时交税的“双重征税”问题。

另一种可能受影响的人,则是在内地安老,但在香港有物业收租的长者。现时香港已有“广东计划”,让合乎居港资格而又有意在广东居留安老的长者,领取俗称“生果金”的高龄津贴。但内地的新征税安排,可能反而有部分长者会却步。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早前表示,港澳居民会有5年宽限期,即最快在修正案通过后第六年的2024年后,才正式缴纳相关税款。但之后安排如何,暂时未有一个完整的说法。他接受《香港01》记者查询时表示,已先后和特区官员及国家税务总局谈过,但仍在建议阶段,具体安排暂未能透露。工联会上周访京后,会长吴秋北引述主管港澳事务的副总理韩正,指短期内会有好消息。稍后会有何种措施出台,将甚为关键。

谭耀宗早前表示,在征税安排上,港澳同胞会有5年宽限期。(资料图片)

简言之,居住证确实为北上工作、学习、生活的港人提供相当多的便捷,但主要集中在硬件和行政程序上,都是表层的拆墙松绑。要推进大湾区城市的进一步融合,中港两地政府要做的显然不止于此。当中尤其征税问题,将会持续影响港人北上大湾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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