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NCCO空气净化机被评除甲醛慢 研发公司︰保留追究权利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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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发布最新研究,评价各款空气清新机表现。其中“b-MOLA”NCCO1702的除甲醛速度被消委会指较慢,与最好表现的产品速度相差逾27倍。研发该产品的雅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今日(18日)发“严正声明”反击,指消委会评分时,漠视NCCO处理“气态”污染物的功能,及没有使用该公司针对甲醛而研发的专用过滤器,批评是“不全面及不恰当”。声明指,有关评分将严重影响该公司声誉及造成负面影响,该公司将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b-Mola”NCCO1702,来源地中国,售$4288,总评分为3粒星(林若勤摄)

就消委会对其研发的空气污染物处理专利技术产品,即型号“b-MOLA” NCCO1702,所作的洁净空气输出率(CADR)评分,雅康在声明中表示,该公司为香港科技大学创业计划成员,提出“空气污染物处理系统一般分为气态及固态两类, 当中再细分为专业级(包括工商业及医疗界)与家用级。”而该公司产品均使用 NCCO 氧聚解技术,能持续及有效地处理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的“气态污染物”。

该公司指,惟消委会评分使用的一般家用产品准则ANSI/AHAM AC-1-2015,为一个针对固态污染物处理的美国标准,未能反映出其产品是处理“气态”污染物,而非“固态”污染物;并且在评分测试中,只使用该公司的标准过滤器,而非针对甲醛而研发的专用过滤器,认为是“不全面及不恰当”。

声明最后批评,消委会罔顾该公司多年来努力,“更会为香港创新科技研究工作带来深远负面影响。”表明将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消委会:乐意与不同厂商会面

消委会总干事黄鳯娴回应表示,由于有关产品于市面上较就常见,加上于宣传重点上,厂商定名产品为家用空气清新机,故消委会以一般消费者的需求及角度以作选择。是次测试参考了美国国家标准及中国国家标准,测试三组空气中的物质,其中以甲醛最为对人体健康影响,故为重视,强调所有产品的品质测试均为一致性。

黄鳯娴续指,空气中含有甲醛对大众最受关注,气态甲醛亦较容易出现于新家私上,认为有关测试比较合适。她指消委会一直会跟不同厂商沟通,并乐意跟进不同厂商会面了解,听从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