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未有先咨询认可人士 建筑师批违反法例原意
城大胡法光运动中心塌屋顶事故发生后,外界一直质疑城大当日加建工程时是否需要入则。然而,现时认可的专业人士分三大类,三方的判断可以截然不同,令业主无所适从。以今次事件为例,有建筑师及工程师皆认为,天台绿化工程需要入则,并且不会获批施工;但城大则曾指,获相关认可人士意见指不需入则及有测量师批准动工。有建筑师质疑,城大的做法与正常程序“调转”,批违反法例原意;亦有工程师认为现时法例覆盖范围太阔,任何一方的认可人士均可签名作实,令业主无所适从。
建筑师批违反法例原意
建筑师学会本地事务部主席何文尧表示,自己曾与多名建筑师沟通,普遍声音指建筑师不可能批出涉事屋顶的绿化工程,一般情况要先邀认可人士评估,再决定是否需要入则和聘请承办商。但是次事件的程序调转,而承建商为求动工,会不断寻求同意施工的认可人士批准,批评此举违反建筑物条例的原意。
何文尧指自己过去曾审视很多涉僭建的建筑物,其中有很多比城大绿化天台更小规模的工程亦被定义为僭建,认为根据现行法例,不可能存在灰色地带,直指城大即使不清楚是否需要入则,亦可以预先向屋宇署征询意见。
土木工程处前处长指法例存灰色地带
土木工程处前处长、香港工程师学会前会长陈健硕不认同法律上没有灰色地带,直指现行法例覆盖范围太阔,而屋宇署的工程认可人士分三大类,包括工程师、建筑师和测量师,只要有其中一类签署同意即可无需入则,但三类专业人士的观点可以截然不同,尤其在改动建筑物结构时,其他认可人士在结构安全上的判断未必及建构工程师准确。陈又指很多业主非专业人士,其个人判断和经济状况亦会影响业主会否聘请适合认可人士提供意见,但陈承认胡法光运动中心的结构不适合加建绿化天台,直指正常的结构工程师亦不可能批出是次绿化工程。
城大指有需要会再寻找专家意见
城大胡法光运动中心塌屋顶事故发生后,校长郭位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但有指委员会内的专家只有理大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副系主任钟国辉一人,质疑专家意见不足。委员会成员、城大应用社会科学系助理教授麦海华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委员会目前订下四个调查目标,包括找出事件成因和向学校提供建议,有需要会再寻找专家意见和法律意见,认为有需要就事件追究责任。
特首梁振英今早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教育局、屋宇署等多个政府部门已召开跨部门会议,检讨现行的政策,要求城大于2星期内递交全面报告,强调任何绿化工程必须以安全为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