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可加可减机制展咨询 文件指利润分享比例偏低

撰文: 陈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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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检讨港铁票价调整机制咨询公众三个月,咨询文件引述有意见认为港铁透过“利润分享机制”拨出的金额偏低;又再次回应以政府股息补贴交通费的建议,重申公帑须运用得宜。有议员认为机制应加入港铁盈利因素;亦有议员促政府修例,由行政会议把关审批加价申请。

俗称“可加可减机制”的港铁票价调整机制每5年检讨一次,原定2018年再检讨,惟政府与港铁都同意检讨提早一年进行,希望新机制今年实施。(资料图片)

每5年检讨一次的票价调整机制原定于2018年再检讨,运输及房屋局3月去信港铁要求提早一年检讨,早前获港铁同意。运房局发表咨询文件,让公众就检讨提出意见,咨询期由即日至8月19日。

文件:利润分享金额偏低

文件指,检讨的大方向是维持港铁作为上市公司财政稳健的同时,更充分回应市民的关注,包括票价调整与港铁利润的关系,以及市民的负担能力。上一次检讨引入了“利润分享机制”,规定港铁公司根据每年基本业务利润水平拨出款项,提供票价优惠回馈乘客,文件引述有意见认为有关金额偏低,只占港铁整体利润1%至1.9%。

文件又指出,港铁须维持财政稳建,除了因为需要向股东负责,亦由于每年均需用过百亿元营运及维修铁路等;另一方面港铁作为唯一的铁路服务营办商,具重要社会功能,不能只被视为一间普通的牟利商业机构,故有意见认为港铁处理盈利及票价关系时,可在财政稳建及发挥社会功能间取得较目前安排“更为合适的平衡”。

议员倡引盈利因素 促修例让行会把关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主席田北辰认为,新机制应加入因素考虑港铁盈利,小股东也要认同港铁应承担更大社会责任。副主席邓家彪认为,政府应考虑修例,仿傚专营巴士模式,由行政会议把关,审批港铁加价申请。

港铁早前公布按可加可减机制6月起平均加价2.65%,为连续第7年加价,将于5月底公布详细票价调整及票价优惠。对上一次检讨于2013年进行,除了引入“分享利润机制”,当时亦引入“服务表现安排”,就每宗31分钟或以上的列车服务延误施加罚款,以票价优惠回馈乘客。检讨亦引入封顶机制,票价加幅不得高于全港“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数”,惟多年来从未启动,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