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新机制 屋宇署、机电署、港铁须互相通报兼公布沉降程度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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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港铁有数个轻铁线及重铁线月台及相关范围,录得不同幅度的沉降,引起社会关注。政府今日(6日)公布,港铁、屋宇署及机电署会就私人发展项目导致铁路沉降的问题,作出即时互相通报,屋宇署亦会于48小时内,完成视察受影响的铁路设施,确保其结构安全;机电署亦会覆核港铁提交的路轨监测数据,确定铁路保持运作安全,并会发出联合公布,向公众汇报。

有轻铁站月台现沉降。(资料图片)

继早前轻铁元朗站、屯门轻铁石排站至呜琴站录得沉降,引起社会对沉降可能构成的安全问题的关注。

政府今日(6日)公布监察及通报私人建筑工程对铁路运作影响的机制的新措施。政府表示,根据现有机制,私人发展项目于开展建筑工程前,需取得屋宇署同意及通知该署。

在新机制之下,铁路保护区范围内的私人发展项目,屋宇署发出开展建筑工程同意书时,会同步通报机电署及港铁,以及早制订监察铁路安全运作的计划,包括要求发展商设置额外沉降监测点及为该等监测点订定停工指标。